田徑場上,有所謂的「障礙」賽跑,那棒球賽呢?看似平坦寬廣的紅土綠草上,有沒有什麼「障礙」存在?答案是:當然有,而且還不少!

當打者把球擊出之後,接下來責任就落到守方身上,別以為球場上只有九名防守球員試圖阻止打者推進,還有數不清的「軟硬體」會突如其來橫加干擾!最常見的,就是矗立在球場內的「人為」障礙物,像不動如山的壘包、投手板等皆是,常可見到球兒有如長了眼睛般撞上壘包或投手丘而改變方向,讓守方忙得暈頭轉向,幸運的跑者當然樂得趁機多推進幾個壘。

在台灣,還有一個舉世罕見的惱人奇景:場地安打。每當下過雨,排水功能不彰的球場往往變成水鄉澤國,場內的積水頓時成為新的障礙,球兒不是滾動速度變慢就是突然煞車,令野手疲於奔命;就算沒下雨也到處充斥著坑坑洞洞的陷阱,小白球明明朝著防守者正面而來,卻經常冷不防來個不規則彈跳,害無辜的球員措手不及,眼睜睜看著球從身邊呼嘯而過。試想,連遍佈場內的紅土細砂都會加入障礙一族,這種攻方歹勢、守方歹命的「安打」,怎不讓人汗顏?

除了硬體之外,別以為球員自己就不會成為障礙,由於投手在球離手後無法立刻恢復守備姿勢,遭球吻的機會最大,最常見的就是打中投手身體而改變途徑,像旅美好手王建民就曾經被直接命中,幸好球兒一顆星彈跳到野手前,還來得及快速抄起來傳一壘刺殺打者。但是一樣是被球K到,跑壘員就沒這麼好運了,棒球規則寫得清清楚楚,只要球在界內未觸及野手前,不偏不倚的擊中跑壘員,只能自認倒楣,摸摸鼻子被判出局。

裁判,棒球比賽的另一要素,雖然自己會移動、走位,但也不乏閃避不及,或正巧轉進至彈道範圍內的例子,只不過,和球員不同的是,棒球規則明訂「如因傳球偶然碰觸壘指導員或投球、傳球碰觸裁判員時,仍屬比賽進行中。」換句話說,防守員此時得當裁判是空氣、或是一顆很大的石頭,還是得乖乖去追球,免得造成更大的傷害。同理,打者擊出的球若好死不死砸中裁判,也只能賭賭看當時的狀況對誰有利了。

撇開場內不談,場外的球迷也可能因為將手伸進場中而影響大局。最有名的,就是一九九六年美國聯盟冠軍賽,年僅十三歲的小毛頭傑佛瑞‧邁爾蹺課去看球,眼見洋基打者擊出的高飛球往右外野看台飛來,硬是離開座位上前攔截,害得右外野手失去接殺機會,「球迷妨礙」加上裁判誤判形成陽春全壘打,結果讓一分落後的洋基藉此追平並贏得勝利,更一舉奪下該年的世界冠軍。

棒球就是這麼奇妙,不論和比賽成員有關或無關,也不論在場內還是場外,任何人事時地物都可能從配角躍升成為當家主角,下次記得別只注意投打對決和守備演出,仔細看看球到底怎麼跑吧!

本文原載於2005.7.29 中國時報浮世繪(林言熹/邊邊角角棒球論壇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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