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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原刊載於UDN 聯合新聞網 2008/7/18(黃冠雄/邊邊角角棒球論壇成員)
這幾年,台灣職棒明星賽的造勢與行銷總是做得不錯,也都能吸引頗多球迷進場消費,而今年的台中明星週亦不例外,確實在開打前就鬧熱滾滾,粉絲們紛紛私下相約「週末洲際球場見」。只不過,在另一方面,本土職棒的季賽「票」況卻一年不如一年,兩者落差之大,總令人覺得怪怪的,很難不去思索:「為何打出同樣選手的牌,明星賽的聲勢可以很浩大,招商可以很順利,但季賽就沒什麼吸引力?」 

一個直覺的、簡單的答案可能是,明星賽中球星夠多、夠亮、夠集中,不像平常六隊各只佔全職棒六分之一,「相對而言,即屬少數」的球星,又分散各隊,其結果就是,廠商和球迷都非常喜歡這夏日盛宴,看球的興趣也「僅」針對明星賽而已! 

若果真如此,則各隊當下較積極的作法也只能努力創造球星,使自己的季賽也一閃一閃亮晶晶,即可循星光耀眼的「明星賽模式」找回贊助商和票房數字了,除此之外,似已別無他法。 

儘管如此,還是有一個地方,一般球迷可能很少注意到,但實際上卻是造成「中華職棒明星賽人氣遠遠凌駕季賽人氣」的原因之一,那就是,明星賽是由聯盟主辦,而且聯盟非常認真地去行銷和造勢! 

話說,在制度上,CPBL和MLB有一個很大的不同。中華職棒聯盟設有承辦賽事的部門,不像大聯盟,各隊都有自己的賽務部,自己獨立舉辦主場比賽。所以,多年來,台灣職棒的明星賽也一直如季賽般,都是透過聯盟運作,反觀美國大聯盟,明星賽則是各隊輪流承辦。即便近年來,台灣職棒已順應時代潮流,施行所謂的主客場制,但事實上,還是只有表面的「皮相」而已,亦即,除單場票房收入悉數歸「主場球隊」獨享之外,很多「主場球隊」仍如同以往那樣,須另行付費給聯盟,因為還是有部份「主場球隊」要「委託」聯盟承辦球賽。也因此,兄弟象迷常會在球場上看到,大多數的工作人員都是穿著印有「CPBL」四個字母的「制服」在幹活的畫面(只有極少數人穿著上有「兄弟隊歡迎您」字樣的衣服,在球場週遭趴趴走)。 

這樣的配置未必不好,畢竟若各隊都自養一組人馬,但一年也只辦五十場主場比賽,成本效益是否划算不無疑義,倒不如各隊集資付錢給聯盟,請他們招募一組團隊,幫六隊共同處理全年總共才不過三百場主場的球賽而已,這對各隊來說,說不定更省。但這麼一來,就失去各隊原本可自行擁有的主場特色,各隊也不用苦思該如何運用差異化經營的手法,去競爭「主場品質」,變成大家一起吃大鍋飯,反淘汰的現象就有可能出現,長遠來看,對職棒的永續經營大業,不見得是好事一樁,因為大家為了省錢,卻賺不到更多的錢。 

就像明星賽這樣,聯盟很認真地宣傳,想幫六隊賺錢,理應獲得讚許,但實情卻是,連球迷都可感受到,就算選手本身並不排斥參與盛會,但部份球隊的「配合」態度卻相對消極,原因很簡單,各隊沒有「直接」的好處嘛! 

票房和廣告贊助收入不是「馬上」可以被瓜分,由各球團拿走,還是得先歸聯盟「代收代管」,然後六隊再均分,或轉撥給聯盟,做為聯盟運作經費的一部份。或許有人會覺得,大家不是一家人嗎?各隊怎可如此小心眼?但這就是人性!任何商業活動,欲違背人的劣根性逆勢操作,皆屬天方夜譚。也就是說,各隊和聯盟兩者之間,在明星賽此事上是有利益衝突的,原因就在於,明星賽的主辦權之歸屬。 

但既然明星賽已獲確認「就是一隻金雞母」,何不讓各隊輪流主辦明星賽,使各隊可以在「利益百分之百獨享」的情形下,更心甘情願地去賣力行銷明星賽,或許績效會比聯盟「埋頭獨幹」來得好也說不定。 

當然,有心的球隊更可藉此脫離聯盟的「照顧」,培養自辦主場球賽的能力,不再租用聯盟的場務公務員。因為,吾人可「反向」合理推斷,聯盟人員在季賽中被「出借」時,可能也不會太認真幫各隊籌辦比賽,因為做得再好,錢也不歸聯盟賺,都是球團在賺,這亦是人性使然。 

既如此,何不切割開來,各走各的路,讓球季期間的主場比賽,和球季中途的明星賽,一起「還政於各隊」,皆由各隊自行主辦,以及,輪流承辦?如此一來,CPBL或許有機會扭轉乾坤,可以把明星賽高人氣的成功經驗,再次複製到季賽的票房需求上面,提升每一場季賽的人氣,使台灣職棒的未來更美好,中華職棒大聯盟又何樂而不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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