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原刊載於UDN 聯合新聞網 2008/7/23(余文馨/邊邊角角棒球論壇成員)
逛完街覺得口渴,又不想花錢買飲料,想到老友J的店不過就在走幾步就到的一個街口之外,便假裝沒事地漫步進去,令他以為我又來找他聊天了,但其實我是覬覦他冰箱裡微甜的茉莉蜜茶。「齁!」這就叫做生活智慧吧。 

「我跟小路一塊兒喝酒,她發散出的香水味好香好香喔!」J絲毫不在意我白吃白喝的行為,卻是興奮地想要敘述發生於一星期前的啤酒聚會,臉上洋溢著象徵幸福的紅暈。 

然而即使一切是如此昭然若揭,我仍然疑心很重地不願相信。J一兩年來差不多講過50次跟誰很熟,跟誰又是拜把,可是他這人說大話的習慣是嚴重到連他自己都沒辦法控制,完全如英文說的,He can’t help it。 

一會兒說某談話節目製作人是他好友,一會兒宣稱他認識的誰拍過誰的音樂錄影帶,跟林志玲同級的凱沃名模很熟喔,是熟到可以一起去唱KTV的熟喔,或者又說昨天跟誰通到了電話。 

「花樣很多嘛。」但沒有一句不是嘴巴說說。每當他在自吹自擂的時候,我就常禁不住想著:「奇怪,你該不會真的覺得我有那麼好唬攏吧?」 

星期一他已迫不及待想在MSN上炫耀見到小路的事,但因如上述的,J在我這裡累積了豐厚的吹牛案底,當時我完全沒理他。只是沒想到都過了一週了,他掛在嘴邊的事竟然還是同一件。 

「屁啦!」我問他到底要說謊說到什麼時候?語氣又台又粗魯。那麼J就激動起來,說好啊,妳來看照片!然後開了電腦讓我見識到他放滿了整個螢幕的電腦桌布。「哇喔!」照片上的小路對著鏡頭淺淺笑著,左手很自然地比了個YA的手勢,同張照片總共拍進了3個人,算是一張團體照,然而一眼望過去幾乎感覺不到另外兩人的存在(包括J),就只看得到皮膚白皙無瑕的小路,披著又直又黑又光亮的長髮,好美好美地坐在那裡。「嗯她真的很漂亮。」我終於服氣地說。 

J說之前原本是和狐群狗黨們,啊說錯,是麻吉啦,就是一群已經認識十幾年的麻吉,約好一起到天母球場看棒球賽,他們自中學起便養成了到場邊觀看中華職棒的習慣。可是連日滂沱雨勢下個沒完沒了,也就壞了計劃,於是一批人便移師台啤酒廠,據說裡頭啤酒屋的氣氛不錯,還有遊戲機可玩。 

「從大太陽底下的棒球場,忽然改到潮溼陰暗人工發酵啤酒廠,竟然是沒有差別的?」我不懂。J便解釋去看棒球本來就不是純粹為棒球,倒是為了酗酒啊!譬如5點開賽,大概4點前就已經坐在場邊開始灌酒了!而且一群人的原則是不看到9局下半,3人出局是不可以回家的。意思是說這種攤往往一喝就是4到5個小時,所以換成啤酒屋還算是比較人性的場合哩,「至少不必喝到掛才散人。」J說那天他們一共也就6個人聚會,卻叫了5000毫升的啤酒,而且是4桶。 

J自己承認酒量不佳,所以中途曾經喝醉,睡著,然後又醒來。「酒量不佳?」我問J能喝多少?他說大約是玻璃杯的20到30杯。我則暗自計算著,紅酒的話,我可能可以喝一瓶。說可能,是因為我不曾自己喝完一瓶。 

那天小路就坐在J的身邊,好像是另一個朋友知道J一直十分仰慕小路,便擅自邀她來了,事前J並無所悉。不過有點殺風景的是,小路的男友小獅子也一起到了啦,當然,就坐在小路的另一邊。J大話說,如果小獅子不在,他一定會親吻小路。 

「屁啦!」J胡說八道,害我又爆粗口。「不可能的,你不敢!」愈是會拉拉雜雜講些有的沒的人,愈是小老鼠膽吧。J就怯懦地補充說,只是像個紳士那樣,輕吻她的手而已啦。不過我想,即使是吻手,他也辦不到。 

因為小路之於J,是有如女神般地存在,幾年來他都非常關心她,隨時留意著她的動態與心情,直到今天他都還在對我宣傳小路唯一的一張專輯是多麼耐人回味:「每一首都是主打歌哩!」 

於是當本尊真的出現在他面前時,連J自己也說了,好幾次他甚至不敢轉頭看她、更不敢直視她的眼睛。「我真的緊張耶。」J覺得自己冷落了小路,辭不達意,好像表現得不夠熱切,擔心小路會以為他是不理她。「可是我不是故意的呀!」J是真的感到戰戰兢兢,「妳覺得她會知道我是因為緊張嗎?」J問我。 

J說小路真的好香、好美、好正、聲音好好聽,已經嗨了一個禮拜還在嗨。「放心」,我說。就算他不講,光看他蹦蹦跳跳的樣子也知道,「真是完全看得出來!」J這傢伙都30歲了,還能品味這種小鹿亂撞的心情,也真好運。聽我這麼說,他反倒有點不好意思地糾正了我的措辭,提醒我若將小路形容為女神,實在太誇張了,「仙女啦,是仙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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