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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原刊載於UDN 聯合新聞網 2008/8/19(張博亭/邊邊角角棒球論壇成員)
弱隊較占優勢,為什麼?

什麼是弱隊?

在比賽中,所謂的強、弱隊之分,約略來自以下四個可能:

第一,媒體報導。媒體針對這個國家推展該運動的積極程度來判定,比如在台灣,因為是足球沙漠,所以每當足球比賽時,就被列為「弱隊」之一。

第二,個人主觀認定。每個觀賞球賽的民眾,對自己觀察此國家的既定比賽印象,來評估其強弱程度。

第三,透過圈內人專業的看法。例如大聯盟的球探,針對各國球員表現所做的報告,雖然其目的不外乎找出可用之才,不過球探報告的參考價值確實很高。

第四,過往比賽的客觀數據。許多人常會陷入迷思,用幾場比賽的結果去評論一支隊伍的優劣,事實上,每年國際賽的陣容都不一樣,因此數據可以是參考的對象之一,但不是絕對。

針對上述四種可能的觀察,「弱隊」的標籤將可能形成各國的共識,但共識是鬆散的,因為這並不是開會的決議,也不是白紙黑字的約定,而是一種看法,這就像選舉時有所謂空氣票(例如民調),但票沒開出來誰也不知道結果。實際上,在奧運短期循環的賽事中,並沒有所謂的「弱隊」,因為它畢竟與長期的職業季賽有很大差別,在一場決勝負的情況下,也許「球是圓的」(0到100%之間擺盪的機率問題)將會成為最大的變數。

然而無可避免的,這種強弱的共識依然會瀰漫在賽事期間,對參賽隊伍產生某種程度的預設心理,山雨欲來風滿樓,球員固然不能受這種氛圍影響,但假設真的有強、弱隊之別,那為何「突破僵局制」會對弱隊有利呢?

棒球運動要贏球,就必須要得分,要比對方多得分,而且想得分就要先上壘,上壘方式有很多種,可以靠自己打全壘打,不僅可以上壘也能得分,或著靠安打(裡頭有實力與運氣成份),靠對方犯錯(失誤、暴傳)、觸身球和四壞球保送(這牽涉到主審自由心證問題),總之就是要力求上壘,而這是要付出代價的,一定要努力讓以上狀況接連出現,才會有得分機會,而賠上的成本則包括好壞球數、出局數等。

「突破僵局制」的出現,對所謂的「弱隊」(相對較弱,因為上壘率比強隊低)來說,它可以不費吹灰之力,不付任何代價,就先靠著規則保障而上壘。所以與其說是突破僵局,不如說它是突破「強隊」投手與防守的封鎖,前提是它只要能撐過十局,然而這樣公平嗎?

某種程度來講,這個「幫助弱隊突破原先不易突破之僵局」的制度,也是補償它在前十局力保和局的努力。較極端的例子,比方弱隊沒有擊出任何安打,強隊擊出十支安打,但雙方都沒有失分,進入延長賽,那麼前十局力保不失分的弱隊,的確就得到這變相的補償與肯定。

不過,這種補償只是片面的、有限度的,後續還是要看你自己的努力,因此,當你透過制度的保障嘗到得之不易的甜頭時,接下來仍會「暫時」還原為弱隊的角色,畢竟人助也得自助,唯有把握機會持續上壘,才能把勝利的果實吞進肚子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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