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原刊載於UDN 聯合新聞網 2008/9/1(張博亭/邊邊角角棒球論壇成員)
棒球專業倫理面面觀《三》
奧運中國與美國之戰,兩隊可說是「打」得火熱無比,雖然最終結果是九比一,由美國輕鬆獲勝,但過程中衝突不斷,除了有激烈的本壘衝撞攻防、觸身球伺候之外,最引人注目的,就是中國隊的美籍總教練Jim Lefebvre(拉斐爾)因抗議主審判決而被驅逐出場。這位深受大聯盟文化薰陶的總教練,為了自己球隊的利益而站出來「背叛祖國」,這,也是一種專業倫理。

當時的狀況是,中、美兩國原本僵持不下,但美國隊於第五局連得三分而取得四比一領先。而在第六局時,美國隊的Nate Schierholtz(希爾霍茲)在衝回本壘時衝撞了中國隊第二號捕手楊洋(第一號捕手王偉在第五局即受傷退場),而中國隊總教練拉斐爾也因為兩次走出休息室抗議主審判決,遭到驅逐出場的命運。

撇開球賽的火爆過程,拉斐爾的專業倫理確實值得尊敬。專業倫理相當於名譽或名節,一場比賽的輸贏只是一時,但專業倫理卻是一世,足以超越一場比賽的勝負。有人認為,拉斐爾拿了中國人的錢財,替他們辦事或出氣是應該的,但別忘了,他領的是大聯盟的薪水。然而,當遇到像奧運這樣的大比賽,他所扮演的角色卻是中國隊的總教練時,即便面對的對手是自己的祖國,都不能有任何妥協或讓步。

而美國隊總教練Davey Johnson(強森)會不會因此對拉斐爾的抗議懷恨在心?答案肯定是不會。因為這兩位大聯盟級的教練,都將專業倫理視為最高信仰,換作是強森擔任中國隊總教練的話,相信他也會這麼做。

試想,若有台灣人擔任其他國家棒球隊的總教練,在大比賽中對上自己祖國時,他的下場會如何?台灣人會怎樣看待他?這種情況曾經發生過,2002年,前統一獅球員江泰權就曾擔任中國隊總教練,率隊參加古巴洲際盃,引起了一些不好的觀感,他甚至被部分媒體視為賣國賊。假設當時中國隊碰上中華隊,他也像拉斐爾一樣出來抗議,不用說,肯定會成為輿論譴責的對象。究其原因,正是因為台灣並沒有類似的專業倫理觀念。

台灣人喜歡欣賞大聯盟的球賽,因為水準及強度都甚高,然而,在觀賽之餘卻鮮少去思考或吸收比賽背後的文化與觀念,很多時候,對棒球的觀點與認知仍局限於傳統的道統甚至道德或道學框架中。

美國大聯盟除了比賽精采、技術水準最高、資本最雄厚、文化資產最龐大之外,他們最值得尊敬的,其實還是專業倫理。即便在大聯盟勢力邁向全球化的過程中,專業倫理依舊是不容違背的指導原則,所以在「背叛美國」與「背叛大聯盟所授與的專業倫理」之間,拉斐爾選擇了前者。

奧運結束了,台灣球迷的關注焦點又回到大聯盟身上。然而,透過奧運與大聯盟的連結,不但凸顯出棒球運動的專業倫理,也讓球迷們見識到大聯盟在視覺饗宴之外,另一層深具啟發意義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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