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原刊載於中國時報 浮世繪 2007/2/2(黃冠雄/邊邊角角棒球論壇成員)
於距離刊出日期已超過一年以上,有時效性的問題,這點還請讀者見諒。
前陣子,某前職棒選手因為在執教的學校中體罰小球員,家長向校方投訴,因而在媒體上曝光。或許是這位球員頗有名氣,所以新聞方向從所謂的「不當管教」轉到了嘲諷、看好戲、調侃、扯後腿…嗯,很符合當前媒體口味的八卦操作手法。然而,大家在責怪當事人的同時,卻忽略了隱藏在這則新聞背後,那根深蒂固的台灣傳統棒球文化。

話說當前的法律與社會氣氛,都禁止老師打學生,家長當然也不希望看到自己的孩子被揍,然而弔詭的是:這位前職棒選手並非老師,而是棒球隊的教練,卻被要求必須遵守教師行為規範,是否合情合理?

若體育是教育的一部份,那教練確實不能傷害小選手身體,但這些人並非教育體系出身,也不曾受過正統教育訓練,他們純粹是以專業技術取得職位。事實上,連師範系統培養的正牌教師,面對頑劣學生都忍不住會想動手,要叫這些身強體壯、直腸子的「男子漢」忍耐,豈不有點強人所難,忽視人性?

況且,若嚴格要求現在所有學校裡的教練,都必須修過教育心理課程才可任職,那全國百分之九十九的三級棒球隊恐怕都將面臨解散,那位揚威美國的王建民將可能是最後一個「王建民」,以後大概不會再有了。

因此,在現實的困境下,學校要聘具有運動專業的教練,卻又必須將其納入教育體系中,可是長久以來教練多半是由球員轉任,執行起來可謂困難重重。如今的補救方案也只能且戰且走,要求在職教練補修這方面的專業。

我們再回過頭來探討這位前球星的體罰行為,他應不是「深思熟慮」後刻意要打人吧,他極可能是在直覺上就反射性地採用這種方式來處罰,因為他自己就是這樣被打大的!

多年來,台灣棒球在錦標取向的畸形發展下,早已習慣用「傷害身體」的懲罰方式來達成訓練與奪冠的任務。因此這位教練的行為已被制約,他只是做他認為該做的,因襲過去傳統,他是個不自知的隱形歷史受害者!這是台灣棒球多年來的共業,大家都得承擔。

然而,剛才提到在美國大放異彩的建仔,會愕然地發現,雖同樣在發展棒球,大聯盟的競爭無比激烈,可是老美的學生棒球,特別是少棒,那塊土壤卻是充滿了愛與溫暖。他們把少棒當成興趣培養,是社區活動之一,冠軍絕對不是最重要的選項。電影上也常看到學生家長兼任教練,大家嘻嘻哈哈,前幾年還有部基努李維被法官處罰社區服務,擔任少棒教練的影片,內容既溫馨又有趣。

或許,在打與被打之間,我們除了探討表面上的暴力議題之外,還有很多、很多背後的真相,值得我們去挖掘,並且深刻地自我反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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