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刊載於 Yahoo!奇摩運動網 2011/2/2

農曆新年即將到來,正在美國準備新球季的郭泓志還沒確定2011年年薪,由於在薪資仲裁交換數字截止時間前沒能和球團達成協議,因此仲裁進行到下一階段,郭泓志所屬的經紀公司透過球員工會(MLB Players Association)提307.5萬美元,道奇向大聯盟勞資關係部(MLB Labor Relations Department)開價255萬,假如在薪資仲裁聽證會前沒達成協議,那就得交由公正第三方組成的三人仲裁委員會來決定。

台灣球迷最關心的,自然是郭泓志有沒有勝算?以及薪水是否能突破三百萬美金,本文就從薪資仲裁的過程、規則以及球員的比較看起,試著分析郭泓志本季到底值多少?

根據大聯盟重要日程(MLB Important Dates),年初前三個時間點都和仲裁相關,1月5~15日申請薪資仲裁(Salary arbitration filing period),再來是1月18日勞資雙方交換薪資仲裁金額(Salary arbitration figures exchanged),最後是2月1~18日薪資仲裁聽證會(Salary arbitration hearings),而郭泓志由於18日中午十二點前無法和道奇達成協議,所以目前來到第三階段。

要申請薪資仲裁,首先得具備一定資格,簡單來說,就是年資滿三年的選手,以及1990年球員工會爭取到的超級二年級生(super two),super two是滿兩年卻不到三年年資的球員中,前一季登錄至少86天,且總登錄天數在滿兩年未到三年裡排名前百分之十七的選手,而super two實施二十年來,界線大約在2年128到153天,而登錄年資達4年114天的小郭,兩年前的界線是139天,無法提前符合薪資仲裁資格,也少一次仲裁加薪的機會。

在符合仲裁資格之後,只要球隊沒提前續約或解約就能申請,一般來說大部分(符合資格)的選手都會提出,但多在交換數字前談成合約,真的走上仲裁庭的比率都不到一成,像今年共有137人符合條件,其中119人提出申請,交換數字僅34名,到一月底只剩下20人沒達成協議。

若真的走向仲裁聽證會,或是在協商過程中用什麼條件,在集體勞資協議(Collective Bargaining Agreement)裡有清楚規範,主要是上一季球員對球隊貢獻的質量(包括但不限於球員的整體表現、特別的領導素質與公眾魅力)、球員生涯貢獻的出賽時間長短和穩定度、過去薪水的紀錄、薪水相對比較、球員身體或心理上的缺點、球隊最近的表現紀錄(包括但不限於聯盟戰績和觀眾人數),讓球團和經紀公司有所依循。

不過,若想拿球員和球隊的財務狀況、仲裁前球員或球隊所開的價碼、雙方代表與律師的花費、其他運動或職業的薪資、或是任何與球員或球隊表現相關的文件、媒體評論(除非是被認可的球員年度獎項)來當談判籌碼,仲裁委員並不會受理。

那該如何把這些抽象的名詞換算成實質的年薪呢?主要分幾個面相,一是和其他年資相仿的選手相比,其次拿守備位置雷同的球員當依據,以及拿去年的薪資為基準。

不過年資並非算第幾年打大聯盟,而是第幾年具備仲裁資格,換句話說,像過去王建民2008年仲裁時,是和滿三年或 super two等首次具備仲裁資格的球員相比,而郭泓志儘管年資已經4年又114天,還是得和四年或年資3年139天的舊金山巨人內野手Mike Fontenot相提並論。

而身為兼任終結者的王牌中繼,價碼當然比不上專職的守護神,像今年也第二次仲裁的馬林魚隊Leo Nunez爭取到365萬確定無法超越,而德州遊騎兵C.J. Wilson去年在曾當過整季救火員的情況下才領到310萬,代表郭泓志很難超過310萬,這也是為什麼經紀公司最後開307.5萬的原因,畢竟若超過Wilson的金額,除非道奇出價超低,否則仲裁沒有勝算。

球員
年度
球隊


救援
中繼
防禦率
WHIP
原薪資
新薪資
Leo Nunez
2010
馬林魚
4
3
30
5
3.46
1.28
200
365
C.J. Wilson
2009
遊騎兵
5
6
14
19
2.81
1.33
185
310
Chad Qualls
2008
響尾蛇
4
8
9
22
2.81
1.07
131.25
253.5
郭泓志
2010
道奇
3
2
12
21
1.20
0.78
95
??
George Sherrill
2008
金鶯
3
5
31
0
4.73
1.50
90
275
Mike Adams
2010
教士
4
1
0
38
1.76
1.07
100
253.5


至於Chad Qualls在2008年兼任終結者後獲得的253.5萬,則替郭泓志畫下低標,當年他在球季最末段扶正當Closer,儘管前一年薪資較高,但整體成績看起來遜色不少,也是道奇最後開255萬的原因,因為若出價比Qualls還低,那球團輸掉的可能性極高。

另外在仲裁交換數字前和聖地牙哥教士達成協議Mike Adams將是小郭談判的好幫手,專任王牌中繼的Adams,去年38次中繼點、1.76防禦率、1.07 WHIP和被打擊率.196都十分出色,也獲得253.5萬的報酬,但成績還是和郭泓志差上一截,加上沒有終結者的身分,郭泓志年薪比他多幾十萬一點也不為過。

較麻煩的是前隊友George Sherrill,在2008年當金鶯守護神後爭取到的275萬是另一個關卡,還好他2007年年薪比小郭還低,且成績並不算突出,不致於成為確定無法超越的門檻,但Sherrill畢竟是全職守護神,也是大聯盟和球團方面希望守住的底線,應該也是目前兩造還沒達成協議的主要原因。

而郭泓志最大的本錢在於球場表現,前述幾位球員都交出還不賴的成績單,但和小郭無法比擬,不論就防禦率、WHIP、救援成功率,甚至連K/9, BB/9、被安打都領先同儕,完全主宰打者的功力表露無遺。

仲裁庭開始24小時前都還能協商,郭泓志若想要領超過三百萬的年薪,靠雙方坐下來談判不太可能(除非外加激勵獎金),只能讓聽證會決定才有機會設下中繼投手的新標準,不過勞資所開價碼的中位數是281.25萬,對郭泓志來說沒有明顯的優勢,儘管成績優異,但過往的病史可能成為他的包袱,輸贏只在三位仲裁委員一念之間。

不管怎樣,從1973年開始的薪資仲裁,儘管資方勝訴285回,遠多於勞方的210次,但這幾年仲裁球員平均薪資都上漲一倍多,平均成長超過150萬美金,還有可能高達十倍的漲幅,薪資仲裁對還沒具備自由球員資格的選手而言,是取得大幅加薪的關鍵,不論是否走進仲裁庭,仲裁結果贏或輸,郭泓志已經是贏家,接下來就要好好努力,替自己下一份合約打拼。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unhittables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