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政壇黑金勢力盛行,不肖政黨「挾一己之私以治天下」,其下場必然是遭選民以手中的選票三振出局;但職棒兄弟象黃衫大軍橫行,甚至「挾球迷以令球團」,為何還頻頻盜壘成功,如入無人之境?

 


值此職棒觀眾逐漸回籠之際,向來唯我獨尊的洪家黃衫軍,卻以正義之師自許,欲將新人加盟職棒的簽約金上限從400萬降到250萬,並「勒令」其他五隊全力配合,如敢不從,即不再聯合販售電視轉播權及球場看板,此舉恐將為職棒發展前景投下一個利多轉利空的超級大變數。


由於這道「聖旨」太過離譜,旋即遭其他球團反對,也因距下次選秀還有一段時間,所以暫遭擱置。其實,要給予投效己隊的人多少錢,是象隊的自由,過低的簽約金能否找到好球員,風險也應自行承擔,而各隊有各自的經營考量,某些球團欲藉較優渥的條件,利誘更多好手加盟,那是他們的權利,兄弟幹嘛從旁嚇阻?象隊「脅迫」其他五隊一呼百諾比照辦理之議,未免太過雞婆,這種老大心態與黑幫圍事的惡行惡狀又有什麼兩樣?


事實上,兄弟這番言論已違反「公平交易」的精神,試圖要求所有球團聯合壟斷職棒球員的勞動市場,更讓職棒經營產生托辣斯化的潛在危機。因為資方(六球團)集體干預自由經濟的結果,勞方(想要加盟職棒的球員)即別無選擇,不得不接受一筆被迫縮水的價碼,而母企業本身財力不若其他五隊雄厚的象隊,即不無可能居間牟利,成為最大的受益者。


換個角度想,多樣化且互不干涉的職棒經營,不正是當初兩聯盟對立時,主戰的兄弟象最堅持的鬥爭法則,並藉此大力抨擊一公司四球隊/比賽真實性備受質疑的那魯灣嗎?怎麼才不過短短半年,自己反而搞起「那魯灣化」的極權統治,像獨裁者般要挾其他球隊乖乖就範徹底「黃」化!


最要不得的是,這次洪瑞河領隊並未提出白紙黑字的具體數據來說服其他球團,而是語帶威脅地逼迫「命運共同體」在簽約金與轉播金之間做個抉擇!


沒錯,轉播權利金及廣告看板的聯合販售,各球團確實沾了兄弟的光,因為象隊球迷最多,收回來自己做所賺的錢,絕對比現制所分到的還多,洪家有權利要求獨立,但這與簽約金是風馬牛不相關的兩回事,不該混為一談,如此挾球迷以自重,令其他五隊情何以堪。


更何況兄弟這廂要求「一起打壓簽約金的行情」,強調聯盟是一家人,要站在同一陣線上,那廂卻欲解除「轉播權利金及廣告看板的分紅包袱」,這不是自我矛盾嗎?是否只要對兄弟有利,大夥就穿同一條褲子「攜手合作」;沒有好康時,大家就一拍兩散,光屁股各玩各的?在商言商的商人性格在此一覽無遺倒也罷了,自私自利無情無義的刻薄作風,讓人看了心寒,纔是職棒最大的隱憂!十餘年前洪家創立職棒,為廣大球迷謀取更好未來的開闊胸襟到哪裡去了?


其實,象隊不只在此事展現其試圖一手遮天,掌控職棒走向的野心,年初吵得沸沸揚揚的「叛將條款」,也是洪領隊個人「極度」堅持使然,導致擁有眾多球迷的十餘位球星不能重返職棒戰場。但平心而論,拒讓部份前象隊球員回鍋,是兄弟的自由,不過硬要其他球團也無條件跟進,「同仇敵愾」一番,就又犯了鴨霸的老毛病!


舉例來説,洪一中等人與兄弟合約結束,到其他球隊服務,象隊不吃回頭草,這是洪家的企業文化,外人無置喙餘地。但象隊將原本單純的勞資關係硬套在「忠誠一萬年」的超高標準下,以泛道德的罪名,將這群人判處終身球監的極刑,逼使其他球團也不能或不敢收留這些「仍殘存票房價值」的球星,這樣公平嗎?


若真要追根究底,當年兄弟創隊時,何嘗不是利用高薪誘使眾多甲組球員跳槽?而台灣大聯盟用同樣的方式挖角,兄弟就把對方打成叛亂團體,以正統自居,將道德無限上綱,據以攻擊別人,本身卻不面壁反省,是否太神格化自己了呢?


話說回來,我們當然同意「職棒是商業行為,賺錢獲利乃天經地義」,而相較於資產雄厚的統一企業、中信金控、興農集團、誠泰銀行與第一金控等五個夥伴,母企業「兄弟飯店」的營收,對象隊的經營最無直接幫助,因為龐大象迷並不等同於飯店的顧客群,洪家的壓力比其他五隊大自不難想像,在簽約金上動手腳,降低經營成本,不失為一大妙招,其立竿見影的速成效果也可以理解,但用這個方法儘快達成盈餘目標的正當性是否有問題,則不無疑慮,且此捷徑只求節流,不思開源;只顧現在,不管未來;吝於投資,見好就收,完全看不出來有任何「百年大計,永續經營」的遠見及企圖心,不似一個正派企業應有的格局,不是嗎?


職棒已走了14個年頭,於情於理我們都須佩服洪家早年登高一呼創立職棒的拓荒精神,他們讓台灣棒球進入一個新紀元,自己走出一條生路,而象迷為何最多,為何如此死忠,就是因為大家感念洪氏兄弟對台灣棒壇的非凡貢獻,所以無怨無悔力挺到底。但球迷擁戴的對象應該是,能夠帶領台灣棒球穩步向前衝鋒陷陣的智者,不是利用眾多球迷「夢遊般自我催眠,遂行加冕大典,然後壓迫異己,逼使其他球隊同步同質化,只耽溺於現狀,毫無任何願景可言」的獨夫球隊!


水能載舟,亦能覆舟,民氣固可用,卻不能濫用或誤用。於今之計,兄弟應該憑藉眾多球迷的力量,依符合社會公平正義的原則,勉力創建職棒聯盟的典章制度,讓各隊立足點平等,該合作的地方攜手打拚(如防堵放水),該競爭的地方各顯神通(如結構不同的球員敘薪政策),唯有如此職棒纔能永續發展,不是像現在這個樣子,一切遊戲規則只對兄弟有利,其他球隊的生存空間反遭嚴重壓縮!


台灣曾經歷一黨獨大的專制時代,當這個黨能為人民做事時,不見得完全不好(因社會資源不至於虛耗在多黨鬥爭的濁流裡);但當這個黨因自我加持而目空一切,擁有絕對的權力,致衍生絕對的腐化,忘記人民的付託時,就會讓其他政黨找到存在的價值,進而掌握民意的依歸,挑戰並終結這個體制,國民黨就是活生生的教訓,象隊焉能不心生警愓!


衷心希望兄弟隊及時懸崖勒馬,在心態上揚棄道德解釋權,在政策上不要短視近利,並打消強迫他隊大砍簽約金的念頭,就算最後的決定仍是如此小家子氣,也請「千山我獨行,不必相送」,不要熱心過頭,干預其他球團的長遠規劃,一切優勝劣敗,委由市場自由決定,也唯有如此,纔能徹底終結職棒亂象,一棒打出新江山!


本文原載於TaiwanNews 2003.8.7~2003.8.20第93期(黃冠雄/邊邊角角棒球論壇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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