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上兄弟打人!」這樣的社會新聞司空見慣,不足為奇;但若變成「國道上兄弟隊打人!」,把體育版主角拱上社會版,甚至登上某大報的頭版,這支「拳」壘打對職棒運動的傷害,絕非「貼貼OK繃,擦擦紅藥水即可船過水無痕」的皮肉外傷,而是後遺症難料的嚴重內傷。

 


首先,這對標榜清新健康的職棒來說,當然不是好事;其次,身為公眾人物的職棒球員,怎麼可以在光天化日下揮拳打人?更別說「眾暴寡圍毆,把人打進醫院」了!咱嗜血的媒體怎會放過這大好的獵殺機會?別忘了,只要你是公眾人物,不管你是加害者還是被害人,鏡頭一定會聚焦在你身上。於是乎,事件的起因到底是貨車司機不對,還是球團巴士司機不對,究竟是誰先動手,球棒是不是凶器等,似乎都不重要了,因為不論事實真相如何,「打人就是不對」(象領隊洪瑞河語),更何況動手的竟然是「素來以紀律嚴明自居的黃衫軍」,不得不令人好奇:他們的腦袋在想什麼?


「忘了我是誰?」是整個事件最大的癥結所在!職棒球員在球場上是明星,離開球場不代表自己馬上就可以搖身變成升斗小民,因此他們必須對自己的身份定位有正確的認知,遇到這樣的狀況,就算是普通人打群架都可能惹來傷害罪的是非,何況身強體壯的運動員?如果真的是貨車司機有錯在先,也應該冷靜思考,想想看該怎麼化解危機,而不是逞一時之快,仗著人多勢眾聯手修理他人。請注意:職棒球員和一般上班族大不同,個個虎背熊腰孔武有力,就算一對一單挑都可能把對手打得鼻青臉腫,更別說四個打一個或多人扁一人(據傳,還有人拎著球棒上陣「助攻」)!


或許有人會問:承認動手打人的是名不見經傳的二線選手與練習生,主力球員如陳致遠、彭政閔和蔡豐安以及總教練林易增等,都不在車上,有那麼嚴重嗎?答案很簡單:施暴那幾個人也是黃衫軍的一員,就算沒啥名氣,就算沒啥上場機會,就算身上沒穿球衣,走在路上還是代表兄弟象隊,還是代表職棒聯盟,任何負面消息對職棒,甚至寥寥可數的台灣職業運動都是一種傷害。


因此,身為職棒球員,即使不是手上廣告合約不斷,人人都想找他簽名的明星選手,也必須瞭解:自己雖然不夠大牌,卻是「公眾人物」這個族群裡的一張骨牌,同樣會受到鎂光燈與放大鏡的檢驗,儘管平時不受大眾或媒體注意,但在球場內外,自己的一舉一動都可能引起骨牌效應,連在球場上吐口水鬆弛緊張情緒的行為都招來有關單位的關切了,更遑論其他五四三有的沒的!


當然,除了球員本身,這個淺碟子的社會也難脫「共犯」嫌疑。因為,長久以來,不管是棒球、籃球或是其他運動選手,一向只在重要的國際性比賽時,才會約略受到群眾的注意(要不是2001年世棒賽中華隊交出第3名的成績,台灣職棒現在可能還在谷底盤旋),從過去的紅葉少棒開始,球員們唯一的利用價值就只是「為國爭光」,充當宣揚台灣地位的馬前卒工具性角色。大家都指望他們在美國夏令營狂電其他小朋友,光榮達成任務,再返國接受總統摸頭表揚和上街遊行慶祝,除此之外,又有多少人真正關心過這些球員?他們將來會有什麼出路?想繼續打棒球,手腳可能早已被操壞,無法復原;想繼續升學,這群為了奪冠而荒廢課業的選手,哪裡具備唸書的本事?翻翻過去的三級棒球隊名單,能留在球場上揮汗馳騁已屬幸運,誰還記得那些被社會遺忘、邊緣化,流落在陰暗角落無人聞問的棄兒呢?


追根究底,問題還是出在整體教育環節上。在升學主義陰魂不散之下,教育已經變質,除了養出一堆只會考試的機器之外,那些不會或不愛唸書的B段班學生只好另尋出路。而儘管運動員在台灣的社會地位不高,但若有機會拿個國際賽冠軍回來,馬上成為家喻戶曉的知名人物(相對來說,成績若不符上級預期,回國時可能連接機的人影都沒有),再怎麼說,都比被學校放牛吃草好!

於是乎,功課不好但有運動細胞的壞學生便爭先恐後,跑去校隊打球,提早進行所謂的生涯規劃,與多元化入學政策分道揚鏣。至於沒球打或連球都不會打的壞孩子,就隨波逐流吧,反正他們又不是含金湯匙出生的寶貝,各自有造化!


但體育畢竟只是教育的一環,對美、日的學生而言,棒球不過是項社團活動,該上的課還是得上,反觀台灣,不僅棒球,任何「可能讓學校揚名立萬」的運動項目,參加的學生都有校方特許的豁免權,可以犧牲部分「原本應有的課程」,在這種「冠軍擺中間,德智兩育放兩旁」的謬誤價值觀薰陶下,這些小朋友長大後不會「忘了我是誰」才怪!


經過以上的抽絲剝繭,我們赫然發現:原來從政府官員到學校校長,乃至於球隊教練甚至球員家長,都是這起事件的幫兇!因為,他們只會要求小孩「把球打好」,卻從不自我要求「如何把小孩教好」,莫非連他們都不懂「打球只是人生的一部份,不是全部」!


此外,儘管台灣社會愈來愈多元化,連「送你一支火柴和一桶汽油」的劉文聰都能紅透半邊天,我們的運動員卻還是低人一等,雖然美其名曰「偶像」,社會地位卻遠在藝人之下,在如此畸形的環境中,體育界想要獨立自主自我升格,唯有自立自強自力更生自給自足,徹頭徹尾全盤民營化/職業化,完全卸除過往習見的依附性「官股色彩」(比方說,仰賴政府編列預算/政策救濟予以補貼或護航),若不此之圖,還是停留在「連國際奧會都已逐漸鬆綁」的純業餘階段,就得遵循以前的陋規,動不動匐匍在政治力的腳跟前,乞討關愛的眼神,祈求救世主的降臨,運動員的社會地位將永難翻身,運動員的自我身份「認同問題」也會很難升級(甚至益趨錯亂),類似兄弟象擺出「兄弟相」,訴諸暴力群起打人的翻版事件更難保不會重演!


台灣何其不幸,運動員不受重視也不知自重;台灣的棒壇又何其有幸,已經成功地跨出職業化經營的腳步,讓棒球選手有舞台可以安身立命!如何以有幸彌補不幸,教育所有運動員「即使面對類似兄弟象的事件,也應發揮理性,當機立斷,做出正確的決定,避免憾事再度發生」,把運動員的地位,逐步向上提升到「具有高度社會意識」的層次,是體壇(職業運動界尤其重要)責無旁貸的使命與工作。畢竟,與其涎著口水,翹首巴望救世主的悲憫與施捨,不如自己當家做主,自我教育/自力救濟,遇上危機時,纔不至於因手足無措而進退失據致鑄下大錯,授社會「予以汙名化」之口實,不是嗎?


本文原載於TaiwanNews 2003.9.11~20003.9.24第98期(林言熹/邊邊角角棒球論壇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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