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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到天母棒球場,大台北地區的球迷就又愛又恨,她是目前台北市唯一還上得了檯面的球場,卻也是全國限制最多的球場,雖說她並非人人敬謝不敏,鬼見愁的垃圾焚化爐、火力發電廠或核癈料掩埋場,但其爭議內容與地方民眾習慣性攔路抗爭的環保糾紛如出一轍則無庸置疑,而這一切擾嚷不安除與「政治板塊的起落和異動導致球場定位問題長期錯亂」密不可分外,也和台灣社會的偽善、反智、泛民主、類文明等低度進化現象息息相關。

 


十多年前職棒熱鬧滾滾時,當年的台北市長黃大洲就決定在天母徵收土地,催生一座「比較符合國際水準」的新球場,來取代像破爛戶般的市立棒球場;阿扁接掌市長後雖將她順利產下,但受制於天母「選民」壓力,又正巧碰到職棒的低潮期,便將外野觀眾席拆掉,致容納人數驟減,瘦身成所謂的「社區型球場」,並允諾絕不讓職棒比賽橫行天母;馬英九當選市長後,適逢2001年世棒賽風光奪牌,職棒也走出陰霾,全民棒球熱潮再現,在「原市立棒球場已化為灰礫,堂堂首都又無其他標準球場可使用」的窘境下,職棒本應理直氣壯,揮師進駐早就完工的天母球場,但一方面當地部分里長緊守城池扺死不從,二方面獨鍾籃球的市議員陳政忠又屢次率眾反對,為了選票考量,市府不得已再度妥協。職棒聯盟也只能繼續忍辱負重,場次不多也就算了,噪音及時間上的種種管制才真叫人匪夷所思!簡言之,天母球場從受精著床伊始,就被瞻前顧後的民意代表和地方首長聯手算計來算計去,一直是政治敏感性極高的怪胎,惜八字與當道犯沖,誕生迄今命運乖舛,苦無貴人相助!


首先,在時間限制方面,目前天母球場不可在非假日舉行比賽,而且比賽時間不可超過晚間10點,迫使天母連週六的比賽都得比照週日,提前在下午五點開打;在噪音管制方面,球迷進場不得攜帶瓦斯氣笛等音量較大的加油道具,並且針對球場噪音做出限制,超過65分貝就得罰錢,「加油有罪」遂成為另一項「台灣奇蹟」。這兩年職棒明顯復甦,現場觀眾人數扶搖直上,被開單罰錢司空見慣,目前已成為市政府的假日「外快」來源之一。


值得探討的是,台灣什麼時候有「社區球場」的概念了?社區球場一詞是美國原裝進口的舶徠品,在棒球風氣鼎盛的美國,許多小鄉鎮都有一些簡易型的球場,供社區民眾或小朋友使用,觀眾席(木造看台或長條鐵板凳)的規模了不起數百人,在台北市大概只有青年公園或華江橋下,可以勉強稱得上社區球場。但不論是否被人戲稱為「巨蛋孵出來之前的過渡性球場」,天母球場當年建造的目的及規模絕對不是單純的社區球場,原始的規劃就是一座六千人以上的球場,現在內野觀眾席擴建後,滿場更可超過一萬人以上,這樣的設計與「社區球場」何干?社區球場的定義居然被扭曲至此,政客們「指鹿為馬」的功力又一次幫助他們達到了政治目的。於是乎,天母人當然樂於把社區球場一詞當成尚方寶劍般揮舞,逼得地方首長不得不俯首稱臣。


其實,台灣人對何謂社區球場不甚了了並不令人訝異,因為咱們社會根本就沒有所謂的「社區意識」,只有到處充斥的「本位主義」!尤其在台灣這片地狹人稠的彈丸之島,都市計劃常遭建商的黑手和官僚的紅包裡外凌遲,土地資源超限開發,房子蓋得密密麻麻,大家只求有殼住,強調利他精神的社區意識哪有孕育空間?再加上近年來政治亂象叢生、功利主義橫流,人人一切都以自我為中心,「各人自掃門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讓我們空有社區之名而無社區之實!再往更高的層次來看,我們這個社會其實更缺乏「公民意識」,只有大家最熱衷的「選民主義」,人民沒有身為一個國家的公民所應具備的權利/義務觀念,普遍不關心「未必與個人切身利益有明顯且直接連結」的公領域大眾事務,每日只隨著政客的凍蒜聲起舞,淪為政黨鬥爭、玩弄民意的工具而渾然不覺,反倒天天樂在其中。整個社會民智尚未發展到成熟的階段,卻一再被有心人拿來獲取政治上的利益,最終折煞的竟是單純的棒球人。


棒球是我國少數在國際上具有競爭力的體育項目之一,為什麼在首善之區的台北,竟容不下一座真正符合國際標準的棒球場呢?其實仔細想想,台北有許多首屈一指的室內大型表演場地,如兩廳院、國父紀念館、社教館等等,還有佔地龐大的中正紀念堂,但政府從過去以來就一直吝於施捨一些資源在棒球場及其他的體育設施上,而在過去國民黨政府時代,政府官員盛行小白球文化,只見一座又一座比棒球場大上數倍的高爾夫球場,如雨後春筍般落成。諷刺的是,面積廣大的高爾夫球場,參與者不過是少數活在金字塔頂端的達官貴族們,小小一座棒球場卻可容納上萬名不分貴賤的普羅大眾,但是巨蛋孵了十幾年到現在連個影子都沒有,這才是最讓升斗小民擲筆浩歎之處。


在民主社會裏,我們絕對尊重反對派的意見,但這批人可以自我膨脹到代表所有的天母居民嗎?事實上之前也有某大學針對天母棒球場周邊居民做過民意調查,贊成職棒進駐的人佔大多數,以我們政府整天掛在嘴邊最自豪的「民主精神」來看,少數當然要服從多數,但結果竟是大異其趣,被會吵的人搶到糖吃!為什麼佔多數的贊成者並未組織起來,反而放手讓那些大聲公的反對者予取予求?這又是我國民眾缺乏「公民意識」的另一鐵證,大多數人都不知如何保障自己應得的權益,對並非燃眉之急的事冷眼旁觀。加上媒體在一旁推波助瀾,專挑對抗性強的場景放大特寫,且選擇性地針對衝突本身大書特書,讓人產生「所有天母人均視職棒如洪水猛獸,堅持抗爭到底」的錯覺,結果是兩敗俱傷,天母人被貼上「自私、驕傲」的標籤,而棒球迷依然得忍氣吞聲地進出天母球場,最終的受益者還是遊走在天秤兩端的政客們!


大家別忘了,大台北地區還有一座新莊棒球場,比起天母球場,新莊球場可是更靠近住宅區,球賽所帶來的「噪音」效果,絕對不會輸給天母,而且球場周邊的道路原本就比較窄小,球賽散場時的交通擁擠狀況,比起天母更是有過之而無不及,但新莊開打五年以來,為何從未聽到附近民眾發出抗議之聲?如果新莊可以接納職棒,為什麼天母不行?是不是天母人比較雍容華貴,居家環境品質要達到「世外桃源」的境界,而新莊人只能逆來順受,把自己矮化成「次等公民」?


其實說穿了,也不能全怪這些唱反調的天母居民,他們也是此一事件的受害者,畢竟當年的主政者曾給他們承諾,如今時空變遷,棒球熱再起,當權派又一再更替,「扁」規無法「馬」隨,這一批天母人只好自力救濟,板起臉孔向所有的棒球迷宣戰了。問題是,這場僵持不下的比賽總得打出個結果吧,既然雙方各執己見,毫無交集,趁著目前炒得沸沸揚揚的公投議題發燒頭痛之便,天母地區乾脆順勢響應政府,也來辦個地方性公投,讓天母人來決定這座球場的命運!萬一公投法找不到法源,地方政府還是無能解決問題,那我們只好祈求「天父」,代我們向「天母」求情,放職棒球迷一條生路!


本文原載於TaiwanNews 2003.10.9~10.22第102期(杜堽/邊邊角角棒球論壇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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