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棒發展到第十五個年頭,在球場上奔馳多年的打者們,也一個個到了收割紀錄的時節。上個月,統一老將「恐怖分子」陳政賢剛剛摘下生涯百轟的果實,正享受其甜美滋味,本月份,球迷們馬上又有機會目睹誠泰巨砲謝佳賢達成百轟里程碑的英雄丰采,只是,中華職棒大聯盟似乎拒絕給這位一年多前剛過戶進來的重砲手一個「應有的名份」。

 


九八年加入那魯灣的謝佳賢,職棒生涯已邁入第七個年頭,他的身分之所以有爭議,乃因他前五年的職棒歲月是在已消失的台灣大聯盟裡度過。去年,對峙長達六年的兩個聯盟合併之後,謝佳賢帶著他在「舊時代」轟的七十五發全壘打來到中華職棒,希望在新環境裡延續他的生涯和成績。沒想到,中華聯盟做成「不承認所有台灣大聯盟紀錄」的決議,使得謝佳賢那七十五發巡弋飛彈瞬間變成空包彈,即使今年打到加入中華聯盟以來的第二十五轟,它在官方紀錄上不過是生涯第二十五發而已,換句話說,謝佳賢職棒生涯的第一百發全壘打,雖有百轟之實,卻無百轟之名,「承認百轟與否」的論戰也就此引爆。


而這個爭議之所以產生,主要是中華聯盟官方人士和許多球迷對台灣大聯盟的「實力」心存疑慮所致。反對承認的一方,多半抱持著「昔日台灣大聯盟的實力與中華聯盟有段差距」的成見,並據以認定「謝佳賢的百轟缺乏公信力,不足以列入年鑑之中」。


然而,中華聯盟與台灣大聯盟兩者之間究竟有多少差距?誰知道!中華聯盟是否真的略勝台灣大聯盟一籌?天曉得!其實這些問題根本難以找出正確可信的答案,因為兩邊戰力根本無法量化,加上雙方以前老死不相往來,從未曾正面交手對決過,要如何證明誰比誰強?在這個無解的答案上,反對派既然提不出台灣大聯盟水準較差的具體「數據」,又怎能以此為由,拒絕讓謝佳賢的百轟入籍呢?


況且,棒球本身就是一項「處處存在著爭議與不平等的運動」,從球場整體設計來看,每個球場的大小不一,棒球規則甚至只規定全壘打牆的「下限」距離不得短於兩百五十英呎,光是一座全壘打牆的高矮、遠近,就能左右打者在相同情況的揮擊下,是擊出安打、全壘打,或者被接殺;更遑論執法裁判的自由心證尺度,而每一顆好壞球、每一次出局或安全上壘、每一個界內或界外的判決,在在都影響球賽「能否公平進行」。


也因為在棒球比賽的構成條件裡,人為的影響力過高,除讓球迷爭辯不休,甚至成為「反對將棒球列入奧運正式項目的理由」,但不容否認的是,這些都屬於棒球不可抽離的一部分,而謝佳賢的全壘打既未違反棒球規則,每一發皆打得理直氣壯、轟得貨真價實,中華聯盟憑什麼質疑他的正當性?


看看國外的例子。一九二七年,美國職棒的傳奇人物貝比魯斯,在當時美國聯盟只有八隊、每隊各打一五四場比賽的情況下,創下單季六十發全壘打的駭人紀錄;後來美聯擴增到十隊,各隊賽程增加為一六二場,到了一九六一年,這個紀錄竟被一個不受球迷注目、與媒體關係不佳、歷年全壘打產量不豐的馬里斯給打破了,震驚美國社會,因為破紀錄對球員而言,是名留青史的最佳途徑,但馬里斯在粉碎魯斯紀錄的同時,由於大眾不願看到心目中英雄的紀錄被改寫,因此他非但沒有受到球迷的喝采,美國大聯盟更以「他是在第一六二場才打出破紀錄的第六十一號全壘打」為由,在會長親自裁示下,在這項紀錄的後面「加註星號」,亦即對於他破紀錄的事實不予正面認可。


一九九八年,這項紀錄再度被馬怪爾以單季七十支的豪打給改寫,在破紀錄的歷史性時刻,馬怪爾除了與家人、隊友、球迷一同慶賀,還邀請馬里斯的遺族一道參與,並在發表感言時說:「我真心認為馬里斯和貝比魯斯與我同在。」足見他對馬里斯的惺惺相惜,不因美國大聯盟當局一個顢頇的星號而打了折扣,那也是棒球史上非常感人的一幕。


馬里斯所遭遇的不平等待遇後來更被拍成電影「棒壇雙雄」(原名:61*),試圖為他伸冤,而馬怪爾也主張「應把星號註銷」,因為事到如今,這個星號的存在已毫無意義。


美國大聯盟是職棒的最高殿堂,但在這件紀錄的認可上卻做了最錯誤的示範,因為馬里斯六十一發全壘打的事實,絕不容任何人以不當的權力加以扼殺;同理,中華聯盟也不該「好的不學,專學壞的」,惡意抹滅謝佳賢最快達成百轟紀錄的壯舉。


中華聯盟或許可以不承認謝佳賢百轟在自家聯盟的地位,但卻無法否認他這一百轟,曾確確實實在台灣職棒史上劃下一道道的光芒,中華聯盟也好,台灣大聯盟也罷,皆是台灣職棒史的一部份,無論誰鬥垮誰,都沒有資格代表台灣職棒的全部,並自詡為「唯一的正統」,甚至輕易吞噬一個球員的成就!謝佳賢的百轟紀錄本無庸置疑,可議的是,質疑者的心態!


期待謝佳賢儘快用自己手中的巨棒,轟下中華聯盟的全壘打王冠冕,將有心人的疑慮,統統掃出全壘打牆外!


本文原載於新台灣 2004.5.8~5.14第423期(李依蓉/邊邊角角棒球論壇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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