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棒轉播自盤古開天闢地以來就是一筆糊塗帳,歷史恩怨情仇糾纏不清!早在開打初期,電視轉播簡直屈指可數,老三台對於這項「職業運動」一點都提不起勁兒,球迷們只能透過廣播或報紙來過過乾癮,一直到有線電視合法化後,電視轉播才慢慢蓬勃發展開來。
年代邱復生以當時看來是「天價」的三年九千萬標到職棒五至七年(1994-96年)的轉播權,但外界等著看笑話的「冤大頭」邱董,當然不是省油的燈,當年歡樂無線台(後改名為TVIS)的轉播不但讓職棒再掀起另一波高潮,年代以搭售頻道「HBO+TVBS+TVIS+...」等等的套餐方式,更迅速把九千萬賺回口袋,且還額外不知進帳了多少現金,讓其他媒體看了眼紅,都想進場分杯羹躍躍欲試!
看到餅越來越大,認定開放可以賺更多的CPBL,不顧年代有優先續約權的資格,於1995年決定讓職棒八至十年的轉播權公開招標,結果那時還沒誕生的緯來公司,在七家公司競標下,以三年十五億四千五百八十四萬(比起第二名的力霸還多三億,更是年代所提六億多標金的兩倍有餘),接近三年前十八倍的超級天價得標,雖然讓六球團口袋「麥克麥克」,卻也成為年代和聲寶合作催生出第二聯盟的導火線!
這個虛幻吹出來的泡沫,沒多久就破滅了,在賭博放水事件與兩聯盟惡鬥影響之下,台灣職棒市場跌入谷底,人幾乎被抓光的時報鷹當年底率先解散,隔兩年老球團三商虎以及剛完成「三連霸」的味全龍也倒閉收山不玩,短短兩、三年間職棒又回到十年前四隊的規模,結果也讓原本加盟時不得領轉播權利金的和信,後來也可坐下來和老球團平分。
當時跌到谷底的職棒當然乏人問津,職棒十一到十三年轉播不用也不需要招標,只能和緯來繼續合作,價格當然被殺的慘兮兮,時間也不過才差三年,真是不可同日而語!
還好二零零一年台灣舉辦的世界盃,國家隊以季軍的風光戰績讓職棒死而復生,在兩聯盟握手言和後,職棒十四、十五年由緯來與年代共同轉播,加上二零零三年亞錦賽擊敗南韓取得暌違十二年的奧運資格,復甦的職棒再度成為焦點,職棒十六、十七年轉播權又成為大家想分食的大餅,ESPN與民視組成團隊希望能夠參與,不過聯盟至今還是打算由緯來與年代優先續約,引起ESPN的不滿,也讓興農打算揭竿起義。
不可諱言地,根據聯盟規章,職棒轉播權利屬於各球團所有,只不過這些年來轉播合約都是球團聯合處理,在景氣低迷時,壓根也沒人想過要分開談判,但榮景再現使得觀念轉變,楊總裁熟悉遊戲規則,引用正確法條,畢竟拿美日職棒來看,各球團都是獨立運作,各自找尋轉播單位,提出這樣的意見也是無可厚非。
但有人擔心公開招標會重蹈十五億天價的覆轍,引發另一個職棒轉播泡沫,這倒是過度杞人憂天了!畢竟拿現在所協商的金額來看,緯來與年代願意出每隊每年六千兩百萬,ESPN提出每年每隊權利金六千四百萬,只不過多兩百萬而已,就算再加上較低基準發放的收視率獎金,差距也是有限。因為現行制度老是由協商、非透過市場機制來決定價碼,爭議性實在太大,名不正言不順,何必一定非得如此保守?
當然,楊總裁的作法會讓某些人有所不滿,畢竟「公開招標」的確該做,也早就該做,但沒必要拉著ESPN一起召開記者會,還宣稱若不開放,主場轉播權不排除獨家授與ESPN與民視團隊轉播,這樣私相授受如何能讓他人服氣?果然隔天領隊趙宏文改口表示,不會把轉播權獨賣給ESPN,將和其他五隊合作,採公開招標或是協商方式解決,如此反反覆覆,更讓人充滿疑惑與不解!
此外,現在的行為會讓人感覺興農翅膀硬了,想當初因為只剩下四支球隊,聯盟在最少隊數下,不能容許任何一支球隊離開,所以轉播權才統包一起洽談,畢竟四根柱子倒一根,也代表聯盟得收攤。而今日景氣大好,剛打完的總冠軍賽展現強大的民意基礎,球隊數量又達六支,萬一真的經營不善還能容許倒掉兩隊,興農才有資格恃寵而驕,不顧往日情誼,準備獨立門戶。
但最大的問題是,興農卻用錯誤的手段來解決過去錯誤的行為,若不採用對的方法解決,反而倒過來證明原本的作法並沒有錯,這並非職棒之福!各隊自行公開招標轉播權當然沒錯,但方法不正確,會讓人懷疑動機有問題,如何能使大眾信服?別忘了「一根手指頭指責別人,有四支指頭正向著自己」,知道該轉彎,但走錯方向,哪可能抵達目的地?
在開放、競爭的時代,吃大鍋飯,和氣生財的日子已經過去,每支球隊都必須拿出自己的一套經營方法,依靠他人幫助的心態必須改正,職棒不是慈善事業,樣樣都得靠自己,萬一景氣下滑,也請興農記得要自行找電視轉播,不要希望再和五球隊共同分享權利才是。
本文原載於新台灣 2004.12.4~12.10第454期(林言熹/邊邊角角棒球論壇成員)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