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原刊載於新新聞周刊 1102期 2008/4/16(陳金鈴/邊邊角角棒球論壇成員)
中華職棒La new熊球員與裁判發生肢體衝突事件,雖然林智勝公開道歉並表示願意接受處分,但是至今依然餘波盪漾,原因在於絕大多數球迷難以接受聯盟事後處理的方式,然而球迷不滿的重點,聯盟主事者是否真的瞭解?

當四月七日聯盟對林智勝做出「無限期禁賽」的懲處,聲明一出,球迷群起譁然。爭議的焦點不僅在於判處大師兄「無期徒刑」是否過重,最令球迷無法接受的是,聯盟判決的根據除了「公然衝撞裁判」之外,「在部落格上散佈不當言論」竟也成為入罪的犯行。聯盟認定林智勝在部落格中暗指第二波衝突是由裁判先引起,因而推定林智勝對衝撞事件毫無悔意,遂決定加重處分。
何謂「加重處分」?翻閱中職過往與裁判發生激烈衝突的判例,最嚴重的判決是二○○三年興農牛隊總教練陳威成揮拳毆打裁判,遭到禁賽五場、罰款十萬元,何以這次林智勝同樣是用身體衝撞裁判,卻做出無限期禁賽如此不符「比例原則」的處置?可見大師兄部落格上的文章,才是促使聯盟「加重刑期」的重要關鍵。 

姑且不論對第二波衝突的發言是否代表林智勝毫無悔意,四月九日,衝突事件當事人之一的裁判楊崇煇,也遭到記大過乙次以及降二軍三個月的懲處,懲處的理由卻是「在個人部落格不當發言」。據媒體表示,由於有球迷不認同林智勝因部落格發言而受罰,因此向聯盟檢舉楊崇煇在個人部落格中也曾出言不遜,最後聯盟發現楊崇煇的網路相簿中,放了一張他與另一位裁判合拍的「不雅照片」,認為此舉影響裁判形象,於是決定對他「開鍘」。

消息一出,果然證明聯盟意欲「箝制」部落格言論絕非空穴來風!教人不禁懷疑聯盟主事者到底有沒有跟著時代巨輪前進?曾經瀏覽過幾次部落格?對部落格文化的內涵究竟瞭解多少?

網路世代,個人經營部落格的風氣相當盛行,根據維基百科下的註解,部落格是「網頁型式的個人札記」,意思就是把自己的見聞及心情公布在網路上,與網路使用者分享。在台灣這個高度言論自由的國度,竟然出現因為球員的部落格記錄當天所見所聞、因為裁判的網路相簿中放了張生活照而遭受如此嚴厲的處分…聯盟是否有權管理球員或職員的部落格內容?主事者絕對必須慎重考量,否則形同文字獄的手段,只會讓人對聯盟的專業性搖頭嘆息甚至嗤之以鼻。

在此奉勸聯盟諸公趕緊跟上時代的腳步,深入瞭解並試著與網路世界和平相處,而對四月四日球場內的衝突就事論事,更是目前最該著力的重點。即使是支持林智勝的球迷,也肯定不樂見聯盟沒有詳加調查裁判與球員之間到底發生了如何嚴重的言語衝突,卻為了網路相簿上的照片而痛下毒手,如此食古不化的思考模式,如何令球迷相信中職還會有什麼大刀闊斧的作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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