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沒有所謂的「叛將」,就沒有今天的兄弟!

 


讓我們倒帶重回歷史現場,考證一下黃衫軍的身世傳奇吧!


1984年,兄弟飯店宣布成立棒球隊,並大張旗鼓在報上刊登徵才廣告,以高薪吸引他隊好手加盟,除首創球隊公開招募人手之先例,也形同「變相利誘別人叛逃」(李居明即循此途徑入隊),其操作手法甚至比八年前偷偷摸摸躡手躡腳在檯面下挖角的那魯灣還露骨。


兄弟靠「叛將」投奔自由而建軍,如今卻在「坐擁最雄厚的民意基礎,被最多掌聲淹沒,不斷自我催眠,日漸膨脹成臃腫肥胖的龐然巨象」後,恣意擴張霸權,捲鼻反噬所謂的「叛將」,完全忘了當初自己是如何起家!


選手當年帶槍投靠是起義來歸的反共義士,有天琵琶別抱就被解讀成忘恩負義的不肖匪類,雙重標準昭然若揭,怎能令人心服?


一言以敝之,「叛將」問題之所以擾嚷不安,兄弟的心態可議難辭其咎。


兄弟是保守的日式家族企業,僱傭關係非常刻板,所謂的終生雇用並非排除萬難,照顧屬下一輩子,而是把員工當禁臠,當老闆要此人時,被欽點者無權擅自離開。


此外,兄弟也認為,職棒係其創立,若沒有職棒,球員不過是「頭腦簡單,四肢發達,只會打球的莽夫」。對麾下選手,兄弟始終自我定位成「永遠的施恩者」,球員現有的一切都是球團賜予,能夠月入數十萬,被球迷當偶像崇拜,都得歸功兄弟。依此邏輯推論,兄弟當然自認「澤被天下,唯我獨尊」,故球員必須無條件效「忠」,球隊與球員之間的連結,不是和衷共濟的命運共同體,反而比較像古代封建制度下的君臣關係。


皇帝高高在上,睥睨群臣,心中暗忖「沒有朕,爾等啥都不是」,有人落跑時,為王者面子掛不住,,必嚴刑伺候遭活逮回來的叛徒,予以重懲一番,以便殺雞儆猴,藉機向群臣宣告「一切豐衣足食皆聖上御賜,黃恩如此浩蕩,背離怎能生存,若不知福惜福,後果不堪設想!」


兄弟的家規是,主子最大,只有主子不要下人,沒有下人棄主而去!兄弟要選手走路,是他們不成材;選手要離開兄弟,是太歲爺頭上動土「不知死活」!總之,兄弟只容自己開除球員,不容球員「倒行逆施」!


於是,當有球員跳槽時,兄弟會覺得自己「遭背叛」,因為遭屬下背叛,而心生不滿,因為不滿,所以有仇恨,因為有仇恨,所以要報復,「叛將」條款於焉誕生!


沒錯,洪家對台灣職棒的確貢獻卓著,但其他人並非「吃喝拉撒睡,完全沒功勞」!況乎職棒的成功是奠基於台灣棒球的固有基礎上,沒有台灣棒球百年老店的默默耕耘,職棒不可能水到渠成,兄弟不過是「台灣棒球史上某個階段的收割者」。易言之,這不是家天下的職棒,而是全台灣所有人的職棒,兄弟怎能抱著「職棒是我創立的,愛怎麼對付球員是我家的事」之想法?


象隊沒去思考自己的心態是否有問題,反而陷入泛道德的迷思中,並將復仇者的意念隱藏在道德旗幟下,以道德仲裁者的傲慢姿態,大力進行整肅異己的行為,將單純的雇傭關係之結束,導向「不義」兩字的萬惡淵藪,離開黃衫軍的選手紛紛被套上「對不起兄弟」的大帽子,兄弟自己則偽裝成受害者,以博取球迷同情,並為了端正視聽,而理直氣壯大肆反擊「叛將」,也認為這一切皆屬必要之作為。


兄弟將「叛將」定罪後,又強迫其他球隊不得收留這批「十惡不赦之徒」,若不遵從,將被視為同路人,該受懲罰,而CPBL也在象隊曉以大義的堅持下,通過「轉聯盟球員永不錄用」之報復條款,即使敵對聯盟已合併了,「叛將」依舊「死罪可免,活罪難逃」,荒謬到極點!


兄弟的霸權心態在99年初「棒球先生」李居明的離隊事件中已「纖毫畢露」。


李跳槽是在轉檯球員幾全獲勝訴(原「不定存續期間」合約並非終身約)之後發生,彼刻的他,確實有權利選擇新東家,但洪瑞河領隊在記者會上的那句千古名言「李居明,我不要了」,背後卻突顯出「兄弟是如何看待其與球員之間的關係」,即便李居明已走定了,兄弟仍強擺「威權者的僵硬身段」,對外宣稱「是我不要你,不是你離開我」,不願公開祝福李,

格局之狹隘,令人遺憾之至!


兄弟一直認為「自己是受害者」,但稍有見識的人想破腦袋也搞不清楚「兄弟哪裡受害?」


每位選手離開,球迷挺兄弟總是「一路走來,始終如一」,大多數主流媒體也奉兄弟為正朔,群起附和兄弟的論調(尖著嗓門,高分貝譴責「叛將」),雖說其背後有「必須支持黨中央,鞏固領導中心,以便固守情報來源之專業考量」,但在兩聯盟惡鬥下,媒體被迫選邊站的結果,兄弟還是獲得最多的輿論奧援,試問,媒體魚貫排隊,輪番向兄弟表態輸誠的激情效應要如何加害兄弟?


猶有甚者,若非那麼多人主動離去,兄弟要怎麼解決「同一時刻有一大堆人氣球星高掛球鞋的退休問題?一向強調「小而美,小而廉」的迷你教練團有那麼多空缺嗎?


因此,換個角度想,兄弟非但藉「叛將」事件強化球迷的向心力,也得到媒體的簇擁和加持,更「借刀殺人」,連帶解決人事佈局的落子難題,稱他們是受益者,一點也不為過!既曰受益者,何不敞開胸襟,一笑泯恩仇,大肚收容回鍋「叛將」,讓所謂的「叛將」「自慚形穢」,終身活在「感恩、羞愧與懺悔」的自責情緒中,如此一來,不是可以贏得更漂亮,贏得更多人尊敬嗎?只可惜,兄弟並沒有這種「寬恕敵人,造福自己」的大智慧!


最近,「叛將」事件有了新的橋段,叫做「吐出不當得利,回饋基層棒運,即可解除球監,重返職棒舞台」,表面上看起來兄弟似已做出善意回應,但再仔細深思,其骨子裡仍不脫施恩者的身段(只要我唱反調,你們就沒皮條),他們「以退為進」,藉讓步來展示「掌握生殺大權」的天威,並未真心反求諸己,化解自己內在的「意底牢結」(ideology,即「意識形態」之意)僵局!


其中的「鬥爭策略」還包括:「叛將」的道歉內容須順從兄弟之意見,以及,漫無標準地訂出「贖身金」的價碼(捐出五成TML給的簽約金,比例之高令人咋舌,苛政猛於虎也不過如此),令球員幾乎難以消受!可以預期「叛將」必「礙難苟同」,討價還價間,兄弟或將發動另一波「聖戰」攻擊,緊咬「叛將」不放,痛批彼等毫無誠意,再度落井下石,構陷敵人「不義」之罪名,自己則穩居道德正統之龍頭!


解鈴猶須繫鈴人,「叛將」問題就是兄弟的問題。兄弟不要回鍋球員,是自家企業文化使然,咱可勉強接受,但他隊為何無此權利,就令人想不透了!道德無限上綱至「限制他人自由」猶稱道德乎?只怕不無疑問吧!


總之,沒有「叛將」,哪來兄弟?既有如此兄弟,「叛將」又何足為奇!兄弟不自我反省,「叛將」問題怎麼終結?願我兄弟,好自為之!


本文原載於TaiwanNews 2004.1.29~2.11第118期(黃冠雄/邊邊角角棒球論壇成員)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unhittables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