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在阿扁總統主導的那場兩聯盟大和解的歷史鏡頭上,兩邊高層一字排開,握手言和,宣誓職業棒壇即將走入新紀元,讓人感覺紛紛擾擾的棒壇終於雨過天晴,但有一群人卻是合併下的被犧牲者-轉檯球員。照理說和解完應大赦天下,沒想到CPBL只是做做表面功夫,暗地裡持續進行鬥爭肅殺的動作,「叛將」的污名始終揮之不去,況且球員們本來就無罪,卻莫名其妙被判處「無期徒刑」,所以兩聯盟的大和解在表面上只不過是個假象!
要知道從CPBL高層的邏輯來看,當年所有喝CPBL奶水長大的相關人、事、物,只要跳槽到TML,就算「叛將」,那「叛將」的陣容相當龐大,球員是「叛將」,裁判是「叛將」,業務人員是「叛將」,會計是「叛將」,出納是「叛將」,企劃是「叛將」,立場偏頗的記者也是「叛將」,挖人的老闆當然更是「叛將」,哇塞!人數多到可以另外再組六支球隊了!
但是所有的人幾乎都解套了,唯有球員還在「坐球監」,主事者心胸之狹窄、仇恨之深可見一班,但是,「有那麼嚴重嗎」?原本因意氣之爭及在投機的心態下成立了TML,而應該被批判的邱復生及陳盛沺,卻因促成兩聯盟合併,反而成了大功臣,兩支新球隊在去年底的一番整頓後,陳盛沺的聲寶成為目前La New高雄隊的幕後老闆(La New目前仍只有掛名權),邱復生的MUCH台不但仍握有職棒的轉播權,且誠泰隊的經營團隊也有年代的人馬,這兩人依然可以活躍於職棒界,雖然CPBL一向對他們恨之入骨,但在利益掛帥下,仍然握手言和,結束了六年多來的紛爭。連帶頭造反的都可以被原諒了,為何球場上真正的主角還必須背負著「大逆不道、不知感恩」這種莫須有的罪名,任由CPBL踐踏?
裁判是去年最被人詬病的話題,去年因合併多了兩隊,各隊又增加賽程,使得聯盟總場次暴增,在裁判人數沒有同比例增加的情況下,南北奔波趕場疲於奔命,使得去年誤判場次也相對急增,CPBL在不得已的情況下,球季中召回了過去曾任職於CPBL後跳槽TML的某裁判,本來這批跳槽的裁判也視同「叛將」永不錄用,但CPBL實在人手不夠,培訓新兵又緩不濟急,只好破例開放。再來是某位過去曾任職於TML的高層,合併後不但沒失業,還被招攬至主張封殺叛將的兄弟隊擔任要職,相對於轉檯球員的困境,更是一大諷刺!看起來在CPBL裏,所有制度或默契都僅供參考,選擇性地獎懲勞方,一切只跟著當權者的需求走。沒辦法,合併後職棒再度回到獨占市場,CPBL打著「僅此一家,別無分號」的招牌,你奈他何?
這批轉檯球員當年只不過是被TML利用來與CPBL抗衡的工具,在合併後,居然又成為CPBL用來要脅TML談判的籌碼之一,被兩聯盟玩弄於股掌之間,雖然球員跳槽時拿了一筆豐厚的簽約金,但這幾年受到CPBL及球迷的無情責難,「叛將」兩字如雷貫耳,現在居然又成為合併後唯一被鬥爭的對象,其實他們才是這場分分合合大戲的最大受害者!要知道球員不是球團的敵人,CPBL真正的敵人TML已經被他們吞併,留下來的球員都是可貴的「資產」,但CPBL卻硬是把他們當成「負債」,欲除之而後快,真是不可理諭!
1月12日的領隊會議討論出將有條件的開放轉檯球員,表面上聽起來以為解禁在望,但條件竟然是要這些球員付出當時TML簽約金的一半回饋基層棒運,並公開道歉!其實仔細體會CPBL的說詞,會把門檻訂這麼高,是因為他們始終無法忘懷這批球員當年從TML領了高額的簽約金及薪水,因此問題不但沒有解決,還更進一步證明了其背後的老大心態及仇恨鬥爭的本領!一來球員在法理上本來就沒違法,要道什麼歉?跟誰道歉?二來憑什麼要人家拿錢出來?拿不拿錢跟解禁根本是兩碼子事,更何況錢拿出來,CPBL也享受不到任何好處,目的只不過就是要逼這些球員認錯,並把錢掏出來(看別人拿多了就眼紅),以消他們的心頭之恨!解決問題的本質依然以仇恨為出發點,直到把敵人鬥臭為止!對於轉檯球員的問題,其實仍在原地踏步,毫無進展。
最近聯盟秘書長不是才剛換用了好幾年的座車嗎?據說他還因此感動地痛哭流涕耶!這不就代表CPBL的獲利也開始顯著提昇了嗎?那CPBL是不是也應該共襄盛舉,拿一些錢出來回饋基層呢?憑什麼道貌岸然地舉著道德的大旗來壓榨別人呢?
事實上這也是台灣人的通病,凡事向「錢」看齊,有問題就用錢來解決,而不思如何從制度上去做管理。去年內閣官員溢領車馬費事件就是一個例子,在野黨立委始終把重心圍繞在要官員如何把錢吐出來,殊不知重點在應趁此把制度建立起來,讓制度來規範人的行為,而不是用錢來平息眾怒。
從法理來看,兩聯盟分裂後,陸陸續續的有聯盟告球員、球員告球團等等不下十數件的訴訟案件,所有的結果都是這批轉檯球員取得勝訴,過去他們在職棒元年所簽下的「不定期存續」的契約已被法院判定是五年合約,並非萬年約,因此在法律上他們是絕對站的住腳,沒有背叛或毀約的問題,但是聯盟秘書長卻口口聲聲地一再強調球員跳槽是違法的,必定要接受制裁,真不知道這個聯盟最高幕僚長是怎麼當的?是被領隊會議蒙在鼓裡而不自知?還是因鬥垮TML之後,儼然自以為成了正義的化身,自吹自雷地當起了判官,強加罪名於球員身上,顛倒是非?
唯一例外的是童琮輝。狡詐的CPBL不上法院自取其辱(過去輸太多次了),換個方法來硬凹,由中信球團向CPBL的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仲裁結果還用問嗎?),再將仲裁結果提交法院,誰知童琮輝在法院開庭時刻意技術性地遲到,自動放棄了抗辯的權利,結果讓法院「准許裁定」,並非球團勝訴的判例(重點是非勝訴),而這也是唯一球員重回母隊的案例。不過現在看起來,童琮輝遊走於兩聯盟之間,大家幾乎都忘了當年也算「叛將」的他,最後仍安穩地繼續打球,從跳槽的受益者,變成被迫回歸母隊的受害者,但因早一步回到CPBL,巧妙地逃過了「叛將」條款,現在居然又成了最大的受益者,不知是運氣實在太好,還是當年已洞燭先機,只好向中信球團輸誠,雙方套好招,來個負荊請罪回娘家?
去年底全國各地熱鬧地舉辦跨年晚會,才剛接手金剛隊的La New高熊隊出現在高雄市的跨年晚會上,向全高雄介紹這一隻新球隊,以謀取在地鄉親的支持,代表球隊發言的不是別人,正是前兄弟隊的洪一中,雖然已身為La New的教練,但是就像去年的康明杉、孫昭立和郭建霖一樣,只能做個黑牌教練躲在幕後,但是洪一中能夠站在台前代表球隊發言,足以證明他的份量,他可以在高雄市政府團隊及鄉親面前公開造勢,獲得地方上的高度認同,但卻為了一個可笑的「叛將」條款,居然不能進球場,這是那門子的道理?
說實在話,還好有轉檯球員另謀出路,不然這些開國元老如果都在CPBL退休,在國內職棒隊教練團編制不大的情況下,球團還不知要怎麼安置這些人呢?他們反而應該要感謝TML才對,挺身而出適時地消化了這批人力,也因此後來在CPBL退休的明星球員才不至於卡不到位子,其實是個三贏的局面!從另一方面來看,這批人年事已高,都已經是教練級的人物,並非各隊所需的即戰力,而且老球隊的教練都已卡好位子,這也是叛將條款默契不易打破的原因之一!
聽聽洪領隊的堅持「回饋金一定要,社會需要公平正義」,真不知他的公平正義何在?奉勸聯盟諸公,凡事要向「前」看,不要向「錢」看,這批人都是當年征戰沙場,替國家拿下無數獎牌的功臣,若不能將他們的一身武藝傳承給下一代,提攜後進,那才是整個棒壇的損失!CPBL這樣的做法與當年秦始皇的「焚書坑儒」有什麼兩樣?是否能「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其實只在一念之間!
本文原載於TaiwanNews 2004.01.29~02.11第118期(杜堽/邊邊角角棒球論壇成員)
要知道從CPBL高層的邏輯來看,當年所有喝CPBL奶水長大的相關人、事、物,只要跳槽到TML,就算「叛將」,那「叛將」的陣容相當龐大,球員是「叛將」,裁判是「叛將」,業務人員是「叛將」,會計是「叛將」,出納是「叛將」,企劃是「叛將」,立場偏頗的記者也是「叛將」,挖人的老闆當然更是「叛將」,哇塞!人數多到可以另外再組六支球隊了!
但是所有的人幾乎都解套了,唯有球員還在「坐球監」,主事者心胸之狹窄、仇恨之深可見一班,但是,「有那麼嚴重嗎」?原本因意氣之爭及在投機的心態下成立了TML,而應該被批判的邱復生及陳盛沺,卻因促成兩聯盟合併,反而成了大功臣,兩支新球隊在去年底的一番整頓後,陳盛沺的聲寶成為目前La New高雄隊的幕後老闆(La New目前仍只有掛名權),邱復生的MUCH台不但仍握有職棒的轉播權,且誠泰隊的經營團隊也有年代的人馬,這兩人依然可以活躍於職棒界,雖然CPBL一向對他們恨之入骨,但在利益掛帥下,仍然握手言和,結束了六年多來的紛爭。連帶頭造反的都可以被原諒了,為何球場上真正的主角還必須背負著「大逆不道、不知感恩」這種莫須有的罪名,任由CPBL踐踏?
裁判是去年最被人詬病的話題,去年因合併多了兩隊,各隊又增加賽程,使得聯盟總場次暴增,在裁判人數沒有同比例增加的情況下,南北奔波趕場疲於奔命,使得去年誤判場次也相對急增,CPBL在不得已的情況下,球季中召回了過去曾任職於CPBL後跳槽TML的某裁判,本來這批跳槽的裁判也視同「叛將」永不錄用,但CPBL實在人手不夠,培訓新兵又緩不濟急,只好破例開放。再來是某位過去曾任職於TML的高層,合併後不但沒失業,還被招攬至主張封殺叛將的兄弟隊擔任要職,相對於轉檯球員的困境,更是一大諷刺!看起來在CPBL裏,所有制度或默契都僅供參考,選擇性地獎懲勞方,一切只跟著當權者的需求走。沒辦法,合併後職棒再度回到獨占市場,CPBL打著「僅此一家,別無分號」的招牌,你奈他何?
這批轉檯球員當年只不過是被TML利用來與CPBL抗衡的工具,在合併後,居然又成為CPBL用來要脅TML談判的籌碼之一,被兩聯盟玩弄於股掌之間,雖然球員跳槽時拿了一筆豐厚的簽約金,但這幾年受到CPBL及球迷的無情責難,「叛將」兩字如雷貫耳,現在居然又成為合併後唯一被鬥爭的對象,其實他們才是這場分分合合大戲的最大受害者!要知道球員不是球團的敵人,CPBL真正的敵人TML已經被他們吞併,留下來的球員都是可貴的「資產」,但CPBL卻硬是把他們當成「負債」,欲除之而後快,真是不可理諭!
1月12日的領隊會議討論出將有條件的開放轉檯球員,表面上聽起來以為解禁在望,但條件竟然是要這些球員付出當時TML簽約金的一半回饋基層棒運,並公開道歉!其實仔細體會CPBL的說詞,會把門檻訂這麼高,是因為他們始終無法忘懷這批球員當年從TML領了高額的簽約金及薪水,因此問題不但沒有解決,還更進一步證明了其背後的老大心態及仇恨鬥爭的本領!一來球員在法理上本來就沒違法,要道什麼歉?跟誰道歉?二來憑什麼要人家拿錢出來?拿不拿錢跟解禁根本是兩碼子事,更何況錢拿出來,CPBL也享受不到任何好處,目的只不過就是要逼這些球員認錯,並把錢掏出來(看別人拿多了就眼紅),以消他們的心頭之恨!解決問題的本質依然以仇恨為出發點,直到把敵人鬥臭為止!對於轉檯球員的問題,其實仍在原地踏步,毫無進展。
最近聯盟秘書長不是才剛換用了好幾年的座車嗎?據說他還因此感動地痛哭流涕耶!這不就代表CPBL的獲利也開始顯著提昇了嗎?那CPBL是不是也應該共襄盛舉,拿一些錢出來回饋基層呢?憑什麼道貌岸然地舉著道德的大旗來壓榨別人呢?
事實上這也是台灣人的通病,凡事向「錢」看齊,有問題就用錢來解決,而不思如何從制度上去做管理。去年內閣官員溢領車馬費事件就是一個例子,在野黨立委始終把重心圍繞在要官員如何把錢吐出來,殊不知重點在應趁此把制度建立起來,讓制度來規範人的行為,而不是用錢來平息眾怒。
從法理來看,兩聯盟分裂後,陸陸續續的有聯盟告球員、球員告球團等等不下十數件的訴訟案件,所有的結果都是這批轉檯球員取得勝訴,過去他們在職棒元年所簽下的「不定期存續」的契約已被法院判定是五年合約,並非萬年約,因此在法律上他們是絕對站的住腳,沒有背叛或毀約的問題,但是聯盟秘書長卻口口聲聲地一再強調球員跳槽是違法的,必定要接受制裁,真不知道這個聯盟最高幕僚長是怎麼當的?是被領隊會議蒙在鼓裡而不自知?還是因鬥垮TML之後,儼然自以為成了正義的化身,自吹自雷地當起了判官,強加罪名於球員身上,顛倒是非?
唯一例外的是童琮輝。狡詐的CPBL不上法院自取其辱(過去輸太多次了),換個方法來硬凹,由中信球團向CPBL的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仲裁結果還用問嗎?),再將仲裁結果提交法院,誰知童琮輝在法院開庭時刻意技術性地遲到,自動放棄了抗辯的權利,結果讓法院「准許裁定」,並非球團勝訴的判例(重點是非勝訴),而這也是唯一球員重回母隊的案例。不過現在看起來,童琮輝遊走於兩聯盟之間,大家幾乎都忘了當年也算「叛將」的他,最後仍安穩地繼續打球,從跳槽的受益者,變成被迫回歸母隊的受害者,但因早一步回到CPBL,巧妙地逃過了「叛將」條款,現在居然又成了最大的受益者,不知是運氣實在太好,還是當年已洞燭先機,只好向中信球團輸誠,雙方套好招,來個負荊請罪回娘家?
去年底全國各地熱鬧地舉辦跨年晚會,才剛接手金剛隊的La New高熊隊出現在高雄市的跨年晚會上,向全高雄介紹這一隻新球隊,以謀取在地鄉親的支持,代表球隊發言的不是別人,正是前兄弟隊的洪一中,雖然已身為La New的教練,但是就像去年的康明杉、孫昭立和郭建霖一樣,只能做個黑牌教練躲在幕後,但是洪一中能夠站在台前代表球隊發言,足以證明他的份量,他可以在高雄市政府團隊及鄉親面前公開造勢,獲得地方上的高度認同,但卻為了一個可笑的「叛將」條款,居然不能進球場,這是那門子的道理?
說實在話,還好有轉檯球員另謀出路,不然這些開國元老如果都在CPBL退休,在國內職棒隊教練團編制不大的情況下,球團還不知要怎麼安置這些人呢?他們反而應該要感謝TML才對,挺身而出適時地消化了這批人力,也因此後來在CPBL退休的明星球員才不至於卡不到位子,其實是個三贏的局面!從另一方面來看,這批人年事已高,都已經是教練級的人物,並非各隊所需的即戰力,而且老球隊的教練都已卡好位子,這也是叛將條款默契不易打破的原因之一!
聽聽洪領隊的堅持「回饋金一定要,社會需要公平正義」,真不知他的公平正義何在?奉勸聯盟諸公,凡事要向「前」看,不要向「錢」看,這批人都是當年征戰沙場,替國家拿下無數獎牌的功臣,若不能將他們的一身武藝傳承給下一代,提攜後進,那才是整個棒壇的損失!CPBL這樣的做法與當年秦始皇的「焚書坑儒」有什麼兩樣?是否能「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其實只在一念之間!
本文原載於TaiwanNews 2004.01.29~02.11第118期(杜堽/邊邊角角棒球論壇成員)
全站熱搜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