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典奧運即將於八月十五日開打,睽違十二年終於再次擠進窄門的中華隊,已於6月24日選出正式24人名單,但挑戰才正要開始。除了旅外球員能否全數歸隊外,現在連誰來打第一棒都是個大問題!
這個傷腦筋的leadoff,是1874年紐約太陽報就開始採用的名詞。在棒球比賽中,每位打者都有他所扮演的角色,第一棒的首要目標就是上壘,不但要有速度,最好還能盜壘,且開路先鋒是第一個上場,也擁有最多的打擊機會,重要性自然不在話下。
環顧中華隊十三名野手菁英,到底誰才合適打第一棒呢?
想到第一棒,就不得不提頂著打點王頭銜,在去年亞錦賽被徐生明總教練欽點,賦予開路先鋒這項重責大任的「黃金戰士」陳致遠,原本以為一開場就可以給對手來個下馬威,沒想到黃金褪色變成「K金」,被南韓和日本狠狠地修理,碰到中國時還被迫讓出第一棒的位置,要不是對南韓九局下敲出追平安打,陳致遠肯定會成為奧運夢碎的最大戰犯!
但不可諱言的,能在台灣闖出名號,陳致遠絕對不是省油的燈,職業生涯累計已達五十支全壘打,今年打擊率也從季初的一成多爬到三成,所謂「在哪裡跌倒,就要在哪裡爬起來」,雅典奧運對他來說,是個絕佳的復仇機會,他自己也說已做好萬全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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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La new代繳回饋金,好不容易從黑官正式漂白成教練團一員」的洪一中,因受限於聯盟規章第八章球團(職)球員註冊辦法第一條:「各球團須於年度球季開賽前一個月,將參加年度例行賽之出場球員向聯盟集體申請註冊」,而無法回歸球員身份,再度上陣打球,爭取「極可能手到擒來」的奧運國手資格,實在令人遺憾!
當初這項規定是為了避免「有心人」利用此一條款任意轉隊(性質上相當於公務員離退職後,若干年內不得在民間擔任「與前職類似的工作」,也就是通稱的「旋轉門條款」),造成母隊的損失,但洋將例外,可以在季中任何時點登錄,不受此條款限制(但曾打過CPBL某隊的洋將,離隊後再回台發展,仍有兩年內不得加盟「該隊以外」其他球團的限制),也因為這樣,造成此條款有「一國兩制」之嫌,除了消極上的防弊,實看不出任何「足堪興利」之處。試想,若曹錦輝突然在某年季中束裝返國,要求加入CPBL(當然,前提是,其兵役問題已獲解決),難道也不能立刻上陣,得等到隔年,方能為台灣的球迷獻技嗎?這笑話不是鬧大了?
更何況聯盟過去也常有所謂的特例,像當年陳義信就是以「洋將」的身份,加盟兄弟象。而基於「為國舉才」的大是大非原則,洪案應否「特案處理」,似有深思熟慮的必要,La new據理力爭的背後,當然有其嚴肅的意義,聯盟怎能視而不見?雖說就法論法,聯盟照章行事亦無可厚非,但人是活的,規則是死的,若La new經縝密評估,認為「法規在特定時點的適度鬆綁」,對職棒運勢的起落係一大利多,聯盟就不該將規則「無限上綱至冥頑不靈的地步」,甚至選擇性地惡意忽略「法外開恩,共赴國難」這碼事的急迫性!
2004雅典奧運是國家隊重溫巴塞隆納銀牌舊夢的大好時光,若聯盟能參酌洪在球員時期的豐功偉業,以及「洪對國家隊在亞錦賽的勝出確有貢獻」,並網開一面,讓他有機會重披戰袍為國爭光,或將為國家隊的奪牌大業,增添不少勝算,聯盟的舉手之勞,有成人之美,La new助洪一中圓夢,讓台灣一級棒,全民皆瘋狂,最後獲利的還是聯盟,CPBL又何樂而不為呢?
雖說「廉頗老矣,尚能飯否」不無疑問,洪一中即使再度蹲捕,也未必能入選奧運國手,但若連門都不讓他進去,豈不是同時剝奪「洪個人及國家隊一起受益」的機會?難道要逼洪一中去弄張假護照,先取得外國人的資格,再以洋將的身份加入La new嗎?這不是讓CPBL很難堪嗎?但純就技術面而言,洪確可這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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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隊在亞錦賽逆轉擊敗南韓,取得雅典奧運棒球參賽權後,全國上下歡欣鼓舞,與此同時,台灣的心腹大患美國隊竟大爆冷門,在美洲資格賽輸給墨西哥,慘遭淘汰,這一來一往間,讓見識不足的國內媒體再度產生錯覺,誤以為「咱前途一片大好,有機會再度奪牌」………
殊不知,事情哪有那麼簡單!
首先,儘管南韓被我們摒棄在奧運門外,但離2004年八月十五至二十五日開打的雅典奧運還有九個月時間,加上另一支參賽隊伍至今尚未確定,一向在國際體壇小動作不斷,大手筆不減的南韓(2002年世足賽的「自肥」嘴臉,想必大家記憶猶新),會心甘情願嚥下這口晦氣嗎?是否會教唆「沾惹到鹽湖城冬運醜聞的前國際奧會副主席」金雲龍,或其他有力人士如國際足聯副主席鄭夢準等,出馬斡旋到處遊說,硬拗一城回去?由於美國也無法參加奧運,美韓兩強有無可能沆瀣一氣,用「加賽」的方式混入雅典(現代版木馬屠城記)?凡此種種,機會雖然不高,但咱仍得提高警覺小心為上。
其次,來看看奧運參賽隊伍,地主希臘獲得保障名額,歐洲由義大利和荷蘭勝出,美洲則是傳統勁旅古巴和首次打進奧運的加拿大晉級,亞洲是兵強馬壯的日本和福星高照的台灣,另一席尚未出爐,得由澳洲和關島在一月底正面交鋒,決定誰是大洋洲冠軍,再於二月初假澳洲雪梨,迎戰非洲冠軍「南非」,爭奪最後一張門票,就戰力分析,澳洲出線的可能性比較大。
乍看之下,由於棒球較弱的歐洲球隊佔三個名額,看似不堪一擊,只要再打敗一隊,台灣就有望擠進前四強,若在交叉複賽又過關,就有資格獵取奧運金牌,依此邏輯豈不是「坐三望二搶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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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成棒國手在亞錦賽的第一場後來居上,延長到第十局以高志綱的再見安打逆轉勝南韓,雖說花開花謝好景不常,第二天又以懸殊比數大敗給日本,但因擊退中國加上日本完封南韓,使我隊總算繼一九九二年巴塞隆納奧運勇奪銀牌後,再次重返奧運殿堂,而且是奧林匹克原生祖國希臘的雅典競技場,意義自是非凡,只不過爽歸爽,前途未卜的危機感仍揮之不去,因為「曹錦輝變數」餘悸猶存,球迷千萬不能掉以輕心。
大家應該還記得,這支自詡史上最強成棒隊的陣容中,少了一名王牌大將曹錦輝!九月底曾一度列名國家隊的曹,因不符美國大聯盟等相關單位的規定,導致被「禁足」,無法返國效命,而事實也證明,曹的缺席打亂教練團的佈局,對亞錦賽的戰果確有影響,我隊之所以慘遭日本痛宰與他不克赴會兩者之間,絕對是一個等號!
自從一九九六年九月二十一日,國際棒總在瑞士洛桑開會,以五十六票贊成,七票反對,兩票棄權同意開放職業球員參賽以來,各國職業好手即陸續在重大國際比賽露臉,如一九九八年曼谷亞運,南韓推出當時在洛杉磯道奇隊打球的朴贊浩,並贏得金牌,換取免服兵役的優惠;兩千年雪梨奧運,與賽八支勁旅的球員皆有職業歷練(古巴雖是業餘球隊,但比賽數量和職業不相上下),而美國只糾集小聯盟菁英,就輕易打垮古巴拿下金牌。
本屆亞錦賽亦然,台日韓均以職棒選手為骨幹,爭奪雅典奧運入場券,但與此同時,美國大聯盟並未開放轄下三十支球隊的球員返鄉,代表母國征戰,因此,根據大聯盟、球員工會與國際棒總的三方協議,凡八月三十一日猶登錄在大聯盟廿五人名單中的球員,統統不得參加奧運資格賽,欲破例者須徵得球團、工會與大聯盟官方三者允諾,才得以出場獻技,而非僅獲「球員單向或球團片面」同意即可,這是棒協在曹錦輝案所犯的最嚴重疏失。
到底問題出在哪,讓曹錦輝回不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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