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闖禍了,為人父母者不躬身反省自己教子無方的過失,還掉頭回來修理「不長進」的小孩,甚至牽拖「外面的人」帶壞他們的心肝寶貝,這樣的家長夠格繼續行使所謂的親權嗎?

同樣的道理,當職棒放水疑雲再起,媒體大做負面報導時,社會大眾卻驚見聯盟高層苦著一張臉,把所有的責任撇得一乾二淨,不是怪罪黑道綁樁洋將搞鬼,同流合污操弄比賽結果,就是即席祭出家法,處分涉案球員,似乎千錯萬錯都是別人的錯,自己永遠是對的,如此厚顏無恥的聯盟,還值得球迷死忠支持嗎?

聯盟秘書長李文彬說「防賭有三道關卡,給予球員法治教育觀念是第一道,第二道是督促球團制訂生活管理規範,最後一道則由安全小組過濾各方面傳聞,並對問題球員進行追蹤」,亦即,聯盟這座大宅門,已經裝了三道大鎖,還是遭歹徒入侵,可見問題之嚴重,已非他們所能掌控,既然該做的都做了,其他的就請大家多幫忙,橫豎當事人已經盡力了,剩下的就交給有關單位來處理吧。

狀甚無辜的聯盟,嗆聲了老半天,就是在裝可憐,不但沒有絲毫歉意,還扭捏作態,擺明自己是最大的受害者,殊不知他們的被動性消極作為,統統僅止於一堵再堵的防弊措施,未見任何積極興利機制,這才是癥結所在!

羅馬不是一天造成的,黑道也一樣。哪一國沒有黑道?哪一國的政府有能力完全消滅黑道?重點是,為何世界各國職棒皆可遠離黑道脅迫,唯獨台灣例外?為何其他國家政府不須受託「協助維持職棒秩序」,唯獨咱扁政府要被CPBL寄予厚望?

說穿了很簡單,在聯盟這隻怪獸的因循苟且下,台灣的職棒體制早就橋歸橋,路歸路,被分裂成兩大塊了:「黑道/民代/組頭」合組的場外利益共同體,以及「球團/球員/球迷」共創的場內命運共同體。由於前者主導的職棒簽賭地下經濟年產值高達百億元之譜(若外界傳言屬實的話),規模是後者的數倍之多,試問,誰的實力比較強?聯盟賺的錢比圍事者少,當然不是人家的對手,公權力不出面擦屁股,予以救贖一番,職棒標榜的清新健康怎可能名實相符?

關鍵既然是在「錢」字,那新加坡前總理李光耀所提倡的「低薪不足以養廉」政策,能否力挽職棒向下沈淪於萬一?也就是說,若球團調高選手待遇,讓放水的代價在無形中倍增,有沒有可能嚇阻他們打黑心球?答案是,很遺憾,成效恐怕不大!因為「貪」是人之本性,放水者會提撥部份受賄所得,簽注「內線球賽」的輸贏,獲取更多暴利,就是最好的例子。

他們永遠不會滿足,因為他們是「吃頭路的人」,老闆叫他們走,他們就得走,打球雖是他們的工作,但這工作一點保障也沒有,何不趁能撈的時候大撈特撈,反正「職業棒球」這塊招牌是否永續經營下去是老闆的事,與他們無關,何苦庸人自擾。

正是這樣的心態讓黑道得以長驅直入!可悲的是,只要勞資關係的失衡現象未獲具體改善,黑道便會繼續扮演「壓倒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此種毀滅性角色。由是觀之,球員的勞動地位能否大幅提升是職棒賭災能否絕跡的關鍵因素,而其先決條件就在於,資方必須讓步,允許球員成立產業工會!

透過工會的運作,勞資雙方的權利義務規範會更清楚,球員對自身工作的認同度和安全感也會增添不少,責任感與歸屬感的油然而生更不在話下,在這種情況下,勞方的「職業」與資方的「事業」將合而為一,變成一種彼此互利共生的「企業」,命運共同體的意識一激發出來,雨露必均霑,誰也不會背叛誰,黑道要如何介入?

美國大聯盟的球員工會以薪資談判的強硬作風聞名,一九九四年的大罷工事件即肇因於此;日本職棒的選手工會也曾為了悍衛工作權而象徵性地小罷工,台灣職棒的球員工會要呈現出什麼樣的風貌,我們不得而知,咱只有一個小小的願景,那就是,儘快透過自律監督的協商機制,重建社會公信力!而這一切都有賴資方大力配合!

但在資方尚未覺醒之前,聯盟該怎麼做呢?

我們以為,與其被動面對社會質疑,不如自行宣佈暫時停賽,主動接受檢調單位的後續偵查。去年奧運期間,聯盟為了所謂的「國家榮譽」,曾關門歇業兩週之久,如今為了形像受損事宜,賠上一點票房又怎樣?何況值此人心惶惶之際,球員如驚弓之鳥,根本無心戀戰,這種比賽打起來有什麼意思?會有多少人來看?能賺幾文錢?倒不如一起去避風頭算了!

聯盟至今猶咬牙硬撐的原因,還不是為了錢?但這錢賺得安心,賺得痛快嗎?才怪!難道不怕「為了這麼一點蠅頭小利,壞了日後的改革契機」?若連這種「最起碼的危機意識」都沒有,乾脆就地「倒攤」算了!反正職棒又不是台灣社會的必需品,非球迷人口遠比看球的人多,誰會在乎這頭「牽到哪邊都是牛」的CPBL?

本文原載於新台灣 2005.7.30~8.5第488期(李祖杰/邊邊角角棒球論壇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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