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台灣體壇,可以用「熱鬧」兩個字來形容:熱的是職棒群雄並起,打到上半季最後一週,猶不知冠軍誰屬;鬧的是天王巨星喬丹來訪,由於主辦單位的顢頇傲慢,竟演變成一場消費者運動。至於只想看門道而不想看熱鬧的球迷,經過一連串的風風雨雨後,赫然發現「次等公民」這個標籤,竟是自己揮之不去的宿命!



看看這個社會給予萬千球迷的待遇吧:眾人引頸企盼的「籃球之神」喬丹,在七百位「幸運」(抑或是不幸?)球迷與無數媒體的簇擁渴望下,竟如跑龍套的角色般,在眾目睽睽下「顯靈」九十秒後,旋即在眾人的驚訝聲中,消失在舞台的黑暗角落裡。面對舉國上下由失望轉為憤怒的無辜心靈,耐吉台灣分公司在媒體討伐多日後才正式出面致歉,而促使其折腰鞠躬的最大力量,並非球迷的聲聲怒吼,而是迫在眉睫的消費者抵制行動!



身為球迷既如此悲哀,想現場近距離親炙偶像風采而不可得,連討個公道都搞得拖泥帶水,那麼退而求其次,當個單純的電視族,回家看場職棒轉播總可以吧!對不起,那還得看咱的電視台肯不肯點頭施恩!



就拿上半季最令人津津樂道的兄弟、誠泰割喉戰來說,有多少球迷因為轉播單位臨時把比賽頻道改到家裡沒有的「緯來洋片台」,而錯失了陳致遠、彭政閔從林英傑手中揮出的那兩支連環逆轉砲?又有多少球迷因為搞不清楚比賽到底是在「東風衛視」還是在「MUCH TV」,而漏看了更多重要的賽事?



就是因為球迷的地位不被相關單位當成一回事,權益橫遭宰割的憾事才會不斷上演,而且愈映愈盛、欲罷不能,連職棒聯盟「遠離民意」的真相也被搬上了舞台。



「陳文賓事件」就是鐵證。由於他在一場與La New熊的補賽裡,蹲捕表現極度失常,不但導致中信鯨以一比九慘敗,也惹得總教練徐生明脫口說出「願無條件將他釋出」的氣話,不但成為各大報體育版的頭條新聞,更在職棒圈掀起一波不算小的漣漪。



陳文賓當天的演出,到底差勁到什麼程度?很抱歉,由於負責轉播的年代頻道根本就沒有Live直播,因此這個疑問,恐怕只有現場五八三名觀眾可以解答。



其實,對「前科」累累的年代電視台來說,補賽轉播放觀眾鴿子早已不是新聞,面對忍無可忍的球迷質疑其「大小眼」、對「後段班」補賽採深夜延播方式敷衍的聲浪,職棒聯盟在各方三催四請下,才由秘書長致電表達抗議之意,希望年代當局遵守「現場直播每場比賽」的規定,否則將引用合約中的罰則予以處分;然而,為顧及雙方合作情誼,「暫時」不會動用罰則…云云。



看來,在聯盟與轉播單位的角力中,球迷永遠是輸家!既然轉播合約白紙黑字訂下了明確的處罰條款,聯盟為何不能主動依法行政,在年代初次違約時便施鐵腕制裁,非得等到眾怒難犯、罪無可赦,才慢條斯理地被動關切,而且還重重舉起、輕輕放下,不知何年何月才會真正開鍘!



回頭印證這次「喬丹快閃事件」的主嫌耐吉台灣分公司,也是在千夫所指之下,總經理才「千呼萬喚始出來」地公開認罪,雖說遲來的正義不算正義,但總算是勉強給了社會大眾一個交代。比起他們,球迷基礎更雄厚的職棒聯盟,又對支持者的損失提供了什麼樣的補償、表達了多少歉意?答案是:沒有!



難道說,百萬球迷的觀賽權益,竟比不上轉播單位手握的權利金預算?為了期待來年更豐厚的續約價碼,不但視原有合約的規章如無物,對電視台的違約行為視若無睹、不斷放水,連一個合理的處分底限都不敢向球迷交代清楚,只在輿論壓力下打通電話表表態、虛應故事一番,如此無關電視台痛癢的官樣文章,卻已深深刺痛了球迷的心!



而在年代這廂,在商言商,「台灣國球」的補賽收視率,哪裡比得上改播「台灣心聲」的廣告收入來得誘人?就算真的被罰,「罰後盈餘」搞不好比乖乖轉播補賽還有利可圖,更何況聯盟連「開單告發」的念頭都沒有!撥撥算盤,有這種穩賺不賠的生意可做,誰還在乎你有沒有Live的球賽可看!



身為一個弱勢的球迷,除了望電視而興嘆外,還是不得不向聯盟主事者提出沉重的呼籲:別讓鄉愿的作風踐踏了法律的尊嚴,也別高高在上地把球迷貶為次等公民,趕快拿出各位當初對待「叛將」時的強硬態度,少打官腔,該罰就罰,大刀闊斧地徹底整治轉播亂象,才對得起苦候在螢光幕前卻無球可看的癡情球迷!



霏霏梅雨方歇,颱風季節接踵而至。依台灣球場的設施水準,一場遲來的午後大雷雨都可能淹沒一場比賽,更何況是威力更強的風姐!值此盛夏將臨之際,因雨延賽的狀況只怕會層出不窮,聯盟若一再姑息,電視台勢必食髓知味,一意孤行。於今之計,除了消極的祈禱「天天天藍」、所有賽事皆如期開打之外,更應將「台灣球迷的心聲」大聲吶喊出來!別讓商業的利益吞噬了觀眾的權益,當球迷的耐心被選台器消磨殆盡時,受害最深的,恐怕是咱最珍愛的職業棒球!



本文原載於南主角2004.06.30~2004.07.30第43期(鄭浩/邊邊角角棒球論壇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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