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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原刊載於Taiwan News 327期 2008/1/31(黃冠雄/邊邊角角棒球論壇成員)
綜合熊隊公布及數家媒體的報導,林智勝日前和熊隊簽下三年的複數年約,總金額是1116萬。不過熊隊有加上不公開的限制,要求他每年需有基本出賽場。事後,媒體對此約多抱持正面評價,球迷也讚揚熊隊,皆認為其不愧為台職改革火車頭。

這真是進步?還是形式?其實這仍舊在壓榨選手,熊隊不過是表面效法先進的美國職棒,用新玩意來包裝,如唐太宗的縱囚一般,不解決問題,只抄捷徑,求博得改革者的美名!

因雖林的新約如同大聯盟常見的一樣,附有出場數等條件以免選手擺爛,這看似合理,但在目前台職仍是個「沒工會;資方不接受球員有經紀人;無自由球員制度;球員轉隊困難;球團空有二軍,卻無養成力;頂級球星稀少,不可取代性高」等充斥的環境,且林又是著名的「抱傷上場」拼命三郎之下。可合理推斷這約等於變相暗示林請繼續帶傷上陣,反而會謀殺林的運動生命!

當然,若林愛自己,以後可適時休息,雖這將少賺一點,但仍沒違約。不過可預期地,這三年他還是會硬撐,理由並非林死愛錢,而是因他是台灣這變態棒球文化所製造的好選手。在這些乖寶寶心中,為團隊、國家,毀滅自己是榮耀,且已內化成信仰的一部份。以後,除非躺平,林都會主動上場,約中的最少上場數絕不是困擾,每季他都可輕鬆達成。

相對大聯盟選手的自私、會衡量,這是台灣球員的可愛,也是可悲,反而造成整體無法進步!

不過,在人道立場上,要只是大環境底下一個認真、單純好選手的林智勝主動不簽,確實有點強人所難,何況熊隊又喊出照顧的口號。所以,問題又回到熊隊,請問若真照顧林,為何有上場數限制?美職也有很多長約是就算選手受傷整季,錢照領。而且熊隊為何不倒過來,限制林玩命以真正照顧他。

也許,工會等革新牽涉到他隊,也牽涉到熊隊是資方,不便主動為勞方請命,所以責任並非全都在其身上(但若熊隊想繼續打著進步招牌以吸引球迷,那麼很大部分熊隊得去扛),可是二軍效果差,不得不重度依賴林,就是熊隊自己該檢討的。因此,既然熊隊也承認過去曾瘋狂操林,搞得他傷痕累累,那麼未來不就該在配套尚不全下,先保障林,不是繼續耗損他。

甚至,若熊隊擔心最壞是林空領千萬,藉口養傷三年都不上!(以台灣球員的認份來推測,這不太可能)熊隊可仿照國外,要求林每隔一段時間去體檢,如果他有傷,就強制休養並治療和復健,假如他沒傷或傷好就須上場,但若此時林不願打就是違約,熊隊可不付錢,豈不簡單!

再仔細分析,熊隊此刻提出就有待商榷!因台職該去進化的項目眾多,複數年約非最迫切,也非影響力最廣,球團與球員簽訂等勞資集體協議,以促成兩方權責相符,把選手拉進生命共同體去聯合對抗放水,這可免於滅亡,又可提昇,才是改革首步。之後,聘請外籍教練帶二軍(或把教練人才送到國外去培訓),以提高農場效益。接著再去推複數年約,就會是真正的勞資雙贏!

總之,台職球員的合約困境並不在於有無複數年的保障,在於這體制。環境不健全下的新約彷彿跟上時代潮流,實則被綁架,被個個擊破。而熊隊看似開著改革火車,但實質卻是得到便宜,並把火車往後開。這華麗革新下是舊酒裝新瓶,繼續演出屠殺球星的舊台職大爛戲!粗糙、偽善、考慮欠周詳的革新由熊隊提出不令人意外,但令人遺憾,唯今只求林智勝身體健康,多替自己想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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